-
民法典后论“合法婚姻”
2020 06/04 作者:范晓峰概述婚姻,通常理解的定义就是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合法的形式达成的一种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关系。婚姻制度的创设是人类作为文明生物有别于其他群居生物的典型之一,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制度化成果。婚姻制度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需要遵行的基本行为规范,而法律是保障人们遵守社会基本行为规范的工具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基本法就是1950年5月1日颁行的《婚姻法》,被毛泽东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可见,婚姻关系 -
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责任边界
2020 05/27 作者:01/背景2018年7月,因阜兴集团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导致托管行上海银行浦东分行遭到投资人围堵,从而引发了托管人责任边界的广泛讨论。有趣的是,当时银行业协会官网也下场“怼”了基金业协会,发表不同意见,时至今日这一事件对银行受理托管业务的影响仍然深远。02/回顾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基金业协会和银行业协会针对这一事件的不同态度: 03/对比2019年3月18日,银行业协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该指引虽 -
当当网控制权攻坚战之龙争虎斗
2020 04/30 作者:李莉、毛志英企业控制权问题本已是老生常谈,也是每个企业家在创业初期就应该也必定会考虑的必要事项之一,但就在大家都感觉良好的时候,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抢公章”事件再次非常生动地给大家上了一课。一时间,迅速占领各圈头条,大家也纷纷围观这华丽丽的“常规宫斗”升级到“逼宫夺权”。当当网的创始人,现在,居然通过挟临时股东会决议,率领众人强夺公章,来接管公司,叫人欷歔不已。看热闹同时,这此事件背后折射的公司治理、法律认 -
涉VIE架构的交易获得经营者集中立案, VIE反垄断申报应进入新常态
2020 04/28 作者:姜丽勇近日,一起低调的交易引起竞争法实务界的关注,该交易表明涉及VIE架构的企业的反垄断申报立案获得突破;并意味着反垄断执法机关对于涉VIE企业申报的政策立场,可能已发生或者将要发生变化。一、背景该交易的名称系“上海明察哲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环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前者是一家国内从事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公司的子公司,而后者则隶属于肯德基的母公司百胜集团。双方合资的目的,则是从事餐饮行业 -
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分两处,劳动关系归属如何确定?
2020 04/22 作者:张扬【基本案情】公司甲为某住宅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公司乙为其股东单位,就该住宅项目,公司乙作为合作方以公司甲的名义进行施工。付某为公司乙的员工,2014年5月入职公司乙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从事现场管理工作。因合作项目需要,2014年11月24日付某被公司乙指派至该住宅项目工作,并将相应资质证件注册在公司甲名下用于该项目实施。同时,由公司甲为其缴纳社保,相应款项由公司甲从应支付给公司乙的款项中扣除。公司乙于2014年 -
微信聊天、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可以作为证据吗?
2020 04/15 作者:李敏2020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增了一条关于电子证据的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 -
冒名取款三十万,自首减轻判缓刑
2020 04/08 作者:刘儒香案情介绍:陆某某为某公司总经理秘书,代为保管总经理的银行卡,因炒股失败需填补亏空,其通过ATM机分批取出卡内将近30万元,占为己有。总经理发现后报案,侦查人员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后陆某某被刑事拘留。陆某某家属辗转找到了我所刑辩团队,刘儒香、王曦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积极有效的辩护工作,最终被告人陆某某被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办案经过陆某某在被刑事拘留后,家人第一时间为其委托了律师,之 -
刑辩律师看过来——“认罪认罚”案件应如何辩护
2020 03/27 作者:李鹏编者按: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高检发[2019]13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计六十条,明确了认罪认罚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司法实务中存在的若干争议问题。我们认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如果能够准确理解并适用,可以达到良好的辩护效果。一、“认罪”、“认罚”和“从宽”的含义1、“认罪”就要完全如实供述认罪认 -
关于股权激励纠纷案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之探讨
2020 03/23 作者:赵丽引言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吸引、留住和激励人才,提升公司业绩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可能给公司带来风险。比如,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时,容易引起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争议,甚至导致劳动仲裁或诉讼案件的发生,从而使公司和激励对象陷入诉累之中。一般情况下,股权激励对象主要面向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有些公司还将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