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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系北京市高级法院2007年审核通过的第一批1/100家破产管理人,2018年蝉联北京高院第二批1/50家破产管理人。多年来高朋总分所紧密协作,将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在华北区和长三江做得风生水起,好评如潮。高朋同时位列浙江省高级法院第一批备案履职的省外法院编制名册内的破产管理人、南京中级法院破产管理人、扬州中级法院破产管理人。目前,高朋是北京市、浙江省、江苏省、扬州和泰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或者理事,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预备会员。

高朋熟谙破产相关制度及其背后的立法意旨,能够准确把握困境企业的关键症结点,更能深入地理解并满足客户的多维度要求。高朋曾担任全国和各地的证券公司、金融机构、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文化公司、工程公司、商贸公司、合资公司等各类国有、民营、上市公司等诸多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清算组或代理人,在包括公司清算、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和解等相关法律服务领域有着出色的业绩和丰富的经验。高朋凭借精湛的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效的结案率,良好的社会责任担当和声誉口碑,深受社会尊重,在办案过程中得到不同承办法院、政府部门和相关债权人、债务人、破产企业职工的高度认可和褒奖。

高朋破产清算与重整团队能够在帮助困境企业推动重整或预重整,寻找重整投资人,化解债务危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协助政府、法院、企业化解维稳压力,帮助债权人实现利益最大化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法律服务。


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主持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工作。

作为清算组

受人民法院指定为清算组,主持公司强制清算工作。

预重整辅助机构

接受法院指定或企业委托,为企业预重整提供服务。

担任破产清算、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企业的顾问

为其进行破产清算、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提供方案,草拟重组、重整计划草案,代理申请破产,并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为破产企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继续经营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代理债权人

接受债权人委托,申请债务人破产,代表其申报债权,参加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等程序,对破产程序中的相关事务发表法律意见,必要时代表债权人提出异议或者提起诉讼,为维护债权人利益而进行运用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实现债权的操作方案设计及代理,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担任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投资人顾问

接受破产企业意向投资人委托,协助其选择投资对象,对破产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参与投资谈判,草拟投资方案,对债务人重组、重整操作方案进行设计,草拟投资相关协议,帮助其收购相关破产、重整企业。

清算辅导

为公司、公司债权人或股东的公司清算设计操作方案,并辅导设计清算相关的资产、业务、人员、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等。

清算危机应对

维护债务人利益,针对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清算而设计应对方案。

其他与破产重整、清算相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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