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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后论“可撤销婚姻”
2020 07/08 作者:范晓峰从法律意义上讲,“撤销”是指通过撤销行为将“已有事件或行为”的法律效力予以消灭。“撤销”是对“已有事件或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后的一种保护措施,是一种救济权利。所以“撤销”是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的。“撤销”与“无效”、“解除”、“追认”存在本质上的不同。1、“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撤销”是一种权利,行使撤销权会导致撤销对象归为“无效”。所以,“无效”仅仅是一种法律状态。两者存在本质属性的差 -
当“情势变更”遇上“不可抗力”,何去何从?
2020 07/08 作者:秦文砚明天和意外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谁先到来。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我们平静的生活。同时,也让一直以来被视为合同“配角”的“不可抗力”闯入了大众的视野。“疫情”之下,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不可抗力”。何为“不可抗力”?《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 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房多多将其位于某市 -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有关机动车辆财产的追查问题
2020 07/03 作者:王明涛、杨柳在办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过程中,管理人经常会遇到接管的破产企业或者强制清算企业的车辆财产移交问题。通常,除上述企业主动向管理人移交车辆财产外,管理人还会自行到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查询破产或强制清算企业名下机动车等动产财产。尤其是对那些由债权人提起的申请债务人破产或者强制清算的企业,管理人主动到车管所查清企业名下机动车辆的情况就更为必要。2020年4月,为保障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助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信托实务问题》之三:资本公积由信托公司独享的法律效力
2020 07/01 作者:沈旻,朱燕,王焕,董心怡一、问题的提出笔者团队为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类信托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经常遇到如下交易结构安排: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用于向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中的部分资金计入注册资本,部分资金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并明确该部分资本公积由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代表信托,下同)独享。该交易结构安排通常基于以下交易背景:目标公司注册资本较小,信托公司的增资金额较大,但需要保留目标公司原股东仍持有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甚 -
从民法典看合同效力的第五种类型
2020 06/25 作者:谢向阳一般来说,合同按照效力划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四种类型。事实上,司法实践中还广泛存在着第五种合同效力,即“未生效”合同。所谓未生效合同,是指欠缺生效条件的合同,包括欠缺约定生效条件和法定生效条件两种情形,属于合同效力的中间状态。欠缺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效力比较容易判断(《合同法》第45条,《民法典》第158条、第159条),本文主要讨论欠缺法定生效条件的情形。一、法律及司法 -
民法典后论“无效婚姻”
2020 06/17 作者:范晓峰一、正确理解法律意义上的“无效”何为“无效”?词义解释为没有效力,所以法律意义上的“无效”就是指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什么是法律效力呢?法律的主旨是权益保护,法律所规定的行为规范或惩罚措施,都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所以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是既受到法律的保护,也要受法律的约束而不损害其他合法权益。法律上将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称之为“法律行为”,民事领域的“法律行为”即为“民事法律行为”,结婚就是一种“民事法 -
《信托实务问题》之二:外保内贷业务是否必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2020 06/10 作者:沈旻,朱燕,王焕,董心怡一、问题的提出笔者团队为信托公司提供项目法律服务过程中,经常遇到项目涉及境外主体提供保证担保的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并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及其操作指引(以下简称“《跨境担保规定》”)规定: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境内非金融机构从境内金融机构借用贷款或获得授信额度,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
《信托实务问题》之一: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如何适用
2020 06/09 作者:沈旻,朱燕,王焕,董心怡一、问题的提出2015年9月9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以下简称“国发51号文”)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外,其他房地产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调整为25%。2006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 -
民法典后论“合法婚姻”
2020 06/04 作者:范晓峰概述婚姻,通常理解的定义就是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合法的形式达成的一种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关系。婚姻制度的创设是人类作为文明生物有别于其他群居生物的典型之一,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制度化成果。婚姻制度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需要遵行的基本行为规范,而法律是保障人们遵守社会基本行为规范的工具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基本法就是1950年5月1日颁行的《婚姻法》,被毛泽东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可见,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