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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rnst & Young P/S v Konkurrencerådet案对中国反垄断申报中认定“抢跑” 范围的借鉴
2018 12/12 作者:高梁2018年5月31日,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就Ernst&Young P/S v Konkurrencerådet案做出先行裁决(preliminary ruling)2,欧盟法院认为,欧盟企业并购条例第7条第1款(即“抢跑”)中有关经营者集中之控制,应解释为“某一集中应仅由一项交易所实施,该交易将全部或部分地、在事实上或在法律上导致目标企业控制权之转移;不论该合作协议之终止是否已产生市场效果,本案件中合作协议终止之情形不应被视为其能够 -
对华轮胎再欲“双反”,美再而三?
2018 11/14 作者:钱文婕国际商报/2014年/7月/7日/第A07版观点对华轮胎再欲“双反”,美再而三?钱文婕本月中,美方将公布是否对我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启动“双反”调查的立案决定。如果美方启动“双反”调查,中国轮胎市场将面临巨大压力。相关企业应当结合本案中的积极因素做好应对准备,最大程度地争取有利结果。案件背景简况6月4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向美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对我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启动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 -
谨防美方钓鱼取证
2018 11/02 作者:钱文婕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终止美国对华钢铁337调查中反垄断诉点的审查。至此,该案经过近两年的艰苦抗辩,以中方应诉企业的全面胜诉告终。此次337调查共包括反垄断、商业秘密、原产地三个诉点。其中,原产地诉点中方赢在证据,中方应诉企业通过证据交换程序,证明自身并不存在原告美国钢铁公司指控的规避美国对华“双反”措施的行为。尽管如此,在原产地调查中,ITC并没有对美钢钓鱼取证的做法提出质疑。换言之,IT -
抵押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系夫妻财产约定?
2018 10/26 作者:张青云【案情简介】原告黄某与被告张某于2014年5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居住在某花园小区910室(以下简称910室)内。910室系张某婚前2008年12月9日购买,登记于张某名下。2014年7月12日,黄某与张某至某市公证处对其二人签名的《抵押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进行了公证,主要内容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我们因结婚的原因,需将2008年12月抵押给贵行的房产910室,申请如下事项发生,变更登记:张某自愿增加黄某作为上述房产的 -
利乐案给我们哪些启示
2018 10/26 作者:姜丽勇2016年11月16日,随着国家工商总局的一纸公告,调查长达4年半之久的利乐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终于尘埃落定。工商系统处罚的反垄断案件虽然也不少,但过往案例均是总局授权省局查处的。利乐案可谓是总局亲自操刀的第一案,那么这起反垄断案件又有哪些启示呢?一、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工商总局把涉案的相关市场界定为三个市场,即纸基无菌包装设备市场(设备市场)、纸基无菌包装设备技术服务市场(技术服务市场)和纸基无菌包装 -
光伏产品入欧诺后觅新机
2017 07/04 作者:钱文婕经过艰难的谈判,欧盟对华光伏“双反”调查以“价格承诺”方案告一段落。虽然与征收反倾销税相比,价格承诺属于相对灵活的贸易措施,但由于对中国出口产品设定了最低限价,在高端市场不具竞争力的大陆企业丧失了较大市场份额。但在经历了欧美“双反”风暴之后,中国的光伏产业愈发重视品质和技术的提升。随着企业的不断创新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之政策的合理引导,中国光伏产业的竞争力将得到提升,并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欧盟对 -
遏制商业腐败律师应有作为
2017 04/20 作者:钱文婕兰素商业贿赂事件于今年 6 月底正式被中国警方立案调查,自立案以来受到海内外高度关注。首先, 该案涉案金额极高, 自 2007 年起, 葛兰素公司通过中介转移的资金高达 30 亿元人民币。其次, 此案涉及的机构众多,经调查之后警方发现,协助葛兰素公司行受贿的旅行社达 700多家,此外接受贿赂的医生难以统计。 再有就是在这个案件中,公司进行商业贿赂的性质非常严重, 甚至对员工传授如何行贿受贿的技巧,此外还安排财务部门配合 -
美国出口管制的风险警示
2017 03/10 作者:钱文婕中兴公司涉美出口管制案件,折射出了外国企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的严重后果。中兴公司随后采取的合规整改措施,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应对策略和借鉴。对于美国政府针对中兴公司的制裁决定,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迅速做出反应。我国商务部发表声明,对美国的相关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方一贯坚决反对美方利用其国内法制裁中国企业,并敦促美方不要采取此种错误做法,以免损害中美经贸合作和两国关系。2017 年3月7日,美国商务 -
各地小额贷款公司政策研究
2017 02/20 作者:王娜,郝培君一、法规政策沿革1.《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2008)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5月4日联合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小贷试点意见》)。《小贷试点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性质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