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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之“优先清算权”条款
2020 02/21 作者:谢向阳、郑霄潇一、何为“优先清算权”条款“优先清算权”条款,常见于包括私募基金投资协议在内的各类投资协议中。资本以高溢价进入被投公司的,通常不会按照正常价格退出。所以,通常在投资协议中加入优先清算权条款。所谓“优先清算权”条款,一般指公司清算(视为清算)时,投资人有权按照投资协议等约定优先于其他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条款。二、“优先清算权”条款的类型实践中,“优先清算权”条款主要包括如下类型:1、不参与分配的优 -
企业家需要知道的公司股权继承法律问题
2020 02/20 作者:范晓峰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是其中包含的法律问题可一点也不简单,笔者为您剖析一番。一、《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针对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的法定公司形式有两种,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哪种公司形式,都具有资合性特征。所以资合性公司的股东以出资为对价取得的股权,其中必然具 -
疫情期间公司工资支付、降低标准及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分析
2020 02/19 作者:陈思2019年12月,武汉市部分医疗机构陆续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并大规模爆发。为了有效控制新冠病毒的传播,国家层面开始延长春节假期,各地则根据疫情的具体情况下发了延迟企业复工的相应文件,就江苏省而言迟延到2020年2月9日,即在2020年2月9日24时之前企业不得复工生产。尽管现在已经到了复工的时间,但是为了应对疫情的传染,各地政府均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很多劳动者在2月10日 -
复工员工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的工伤认定
2020 02/19 作者:陈文伟编者按随着各地政府公布的延迟复工期限结束,企业将按照各地政府的政策安排陆续复工。但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各级政府均提出了灵活安排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的要求,复工后企业将面对灵活且复杂的用工形态。本文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复工员工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的工伤认定作一简单梳理,以期能够抛砖引玉。一、能够按照企业安排到工作场所正常提供劳动的员工对于此类员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感染新冠 -
疫情防控,网络服务企业的“守门”职责
2020 02/18 作者:丁敏敏疫情防控关键期,依法科学有序至关重要。2020年2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指南》(以下称“《审理指南》”)。《审理指南》第24条规定:“网络服务者未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有关疫情的虚假、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 -
“新冠”疫情下不可抗力规定适用探析
2020 02/18 作者:卫丽娟、李金龙编者按:2020年2月2日,浙江省湖州市贸促会应湖州某汽配制造企业申请,出具了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在此次全国性“新冠“疫情影响下,必然突现大量与湖州类似的合同履行障碍情形,而每一个案是否当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的不可抗力规定,显然不能一概而论。本文旨从不可抗力概念渊源的探究及法规范的评析等角度就不可抗力规定的具体适用进行相应论述。一、概念探源不可抗力的概念,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企业劳动用工之法律问题简析
2020 02/12 作者:蔡世明编者按: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越趋严峻,为了完善防疫措施,避免人群聚集,自中央到地方皆相继公布了延长春节假期或延迟复工的通知;上述通知固然成为阻断病情传播的有效手段,然而不论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或是劳动者权益皆不可避免受到极大的影响,许多法律问题随之产生,故本文主要以现阶段出台之政策为基础,分析相关企业劳动用工之法律问题。一、延长春节假期与延迟复工的法律性质延长春节假期与延迟复工的法律性质将对于企业与 -
浅议新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条款的运用
2020 02/09 作者:宓晓亭编者按: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展,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措施进行疫情防控,包括延迟复工等。再加上2020年1月30日,WHO正式宣布本次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此一来,给国内外企业合同履行造成了巨大影响,在货物生产、进出口物流等诸多方面受到了各种阻碍,亦对部分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产生了干扰。传染病引起的合同履行障碍和责任承担问题,在17年前的“非典”时期就已有先例。03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在防 -
新冠疫情严峻形势下的刑事责任
2020 02/08 作者:张云昊编者按:为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攻坚战,高朋全体律师在第一时间制定应急服务方案,并在《致客户的一封信》中向广大客户汇报了我们的工作安排,对特殊时期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提示。当前,北京市高朋(扬州、泰州)律师事务所已全面启动线上远程办公,继续全力以赴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高朋所各团队近期将密切配合防疫斗争,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适应防控形势的需要,帮助广大客户应对各种潜在危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