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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金融投资首次纳入外资安全审查范围 ——律师解读:外资安全审查新规新在何处?
2020 12/21 作者:姜丽勇2020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以部令第37号,发布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外资安审新规”)。外资安审新规究竟新在何处?本文结合本所在提供安审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试以从业律师角度予以解读。一、安审对象从并购安全审查扩大到新设独资,以及新设合资企业20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1〕6号文,以下简称外资安审旧规),针对的对象 -
互联网领域投资人日后或应尽量避免两家头部企业合并——对反垄断局三起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及其影响的解读
2020 12/15 作者:姜丽勇一、背景2020年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并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一石激起千层浪,本文拟对该三起行政处罚案 -
虚拟货币与头寸管理(一):虚拟货币的概念、类别、违法犯罪特征
2020 11/18 作者:徐应超导语最近,徐律师在接待一起涉及虚拟货币案件的咨询过程中,发现很多大众对虚拟币的概念、知识有限,容易上当受骗,故撰文就涉及虚拟币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以希有助于大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远离违法犯罪。新闻报道近来,苏州市公安局先后重拳出击打击了一片借助互联网虚拟货币概念从事炒币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泽恩社区、道合社区、星辰社区、扬社区、天涯社区等,警方发出督促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的公告,引起社会对于虚拟货 -
天猫店铺运营主体变更法律意见书之出具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2020 11/02 作者:姜丽勇 秦一近日,事务所受委托就天猫店铺的运营主体变更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彰显了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新经济下有更多的用武之地。本文将结合实操介绍天猫店铺运营主体变更中涉及的法律意见书出具问题。一、天猫店铺变更条件和程序天猫店铺基于天猫平台,自然是要遵守天猫规则。天猫在其官网上公示了《天猫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则(2018年修订)》[链接:https://rule.tmall.com/tdetail-5591.htm?spm=a223k.10052707.0.0.5ae -
民法典后论之“假结婚”
2020 10/28 作者:范晓峰序言通常理解上,离婚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所导致的。但现实中也有一种特殊的离婚是因为当事人本来就没有夫妻感情,而是因为利益关系双方建立了婚姻关系,后因利益关系的结束而需要解除婚姻关系。而当初这种因为利益关系而形式上登记结婚的行为就是我们所谓的“假结婚”。一、“假离婚”的构成要件1、“假结婚”既然可谓之“结婚”,也就是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形式要件,即双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并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 -
【高朋刑辩】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至12岁?律师说......
2020 10/22 作者:徐应超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 -
司法救助暖人心 律师听证助扶贫
2020 10/22 作者:近日,我所刑事业务部顾霖律师受邀作为听证员,参加了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召开的司法救助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的主题是对林某某等五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进行公开听证。001.png司法救助申请人林某某等人是2016年刘某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林某的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林某被害后,其亲属未得到加害人的赔偿。被害人父母林某某夫妇年事已高;被害人妻子郑某某患病需长期服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仅靠低保补助抚养两名未成年儿 -
《信托实务问题》之七:最高额抵押之最高债权限额
2020 10/14 作者:沈旻、朱燕一、问题的提出信托公司办理的融资类信托项目中,要求交易对手以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通常来说是项目必不可少的一项担保措施,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存在登记机构以贷款合同约定分期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不确定(仅约定“不超过XX金额”)等为由,要求信托公司办理最高额抵押。那么信托公司办理最高额抵押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最高额抵押登记的最高债权限额如何认定?二、法律分析(一)最高额抵押相关法律规定《担保法》第五 -
案例分享——“投资”还是“借贷”?
2020 09/24 作者:顾霖概述近年来,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成为投资市场中的募集资金最常见的模式之一。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是指投资者与普通合伙人通过设立合伙企业,由投资者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负责出资,普通合伙人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一种基金运作模式。该基金模式蓬勃发展的同时,由于投资产品暴雷问题频现导致许多的法律争议问题的出现,尤其在投资者投资后未按约定取得投资收益甚至未收回成本时,纠纷往往很难避免,那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