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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有关拆迁补偿利益分割实务问题
2024 11/12 作者:严慧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通常围绕离婚、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三大诉讼请求争取合法权益。拆迁补偿利益属于财产分割范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土地征收现象司空见惯,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一般所涉金额较大,属于重要家庭财产。离婚时夫妻一方是否有权分割,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判断涉案拆迁房及拆迁补偿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确定一方是否享有拆迁补偿利益的关键。 -
提早下班遭遇车祸,能否认定工伤?
2024 11/04 作者:陈凯、 周邵波李某是南京某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由单位派遣至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工作。2021年4月12日下午,李某骑行电动自行车从单位提前下班回家途中,行经南京市浦口区浦合线与岔琥路路口时不慎被一机动车碰撞,导致腹部创伤,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李某在此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
环境法和数据法中科斯定理的运用:从命令控制到市场导向的革命性视角
2024 10/24 作者:张云昊面向未来,我国环境与数据法律政策的设计应该站在时代的前沿,勇于融合科斯定理的智慧结晶与传统监管手段的坚实基石,编织一张既追求效率又捍卫公平的法治网络。唯有如此,我们方能在环境与数据保护的复杂棋局中,走出一条稳健而创新的道路,构建起既全面又高效的法律框架。通过精准的产权界定与精巧的市场机制构建,我们不仅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更能激发出社会发展的无限潜能,引领我们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光明前景,让社会福祉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关问题研究
2024 10/23 作者: 沈伟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为法律基础,其请求主体较为多元,除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还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但实际施工人、材料供应商、勘察人、设计人、监理人都不在其列。受偿范围主要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起算点的判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行使方式较为多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双方协商以物抵债等。 -
警惕场外配资,切莫借钱炒股—再谈场外配资效力的司法认定
2024 10/18 作者: 张立琼9月底以来,政策利好,A股飙升,天量资金涌入股市并连创历史新高,点燃了投资者情绪。股市看好,叠加贷款利率持续走低,导致投资者加杠杆(借贷)炒股的现象发生,引起了资本市场业界和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担忧。杠杆资金赌局不仅放大了投资者自身的投资风险,在某种程度上会引发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我国股市波澜而不壮阔,很多熊市惨剧触目惊心。2015年6月间,国内A股市场经历了异常剧烈波动行情。从2015年6月12日至7月9日,在短短18个交易日内,上证指数从最高5178点狂泻至3373点,跌幅达35%。此次股市暴跌,A股总市值骤减,财富缩水24.5万亿元。此间投资者累计人均亏损额41万余元,损失惨重。 -
全球治理视角下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2024 10/16 作者:薛淦天随着全球数字化和信息化进程的迅猛发展,数据在推动经济增长、创新技术应用、优化管理模式等方面的作用愈加突出。数据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已经成为企业和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然而,数据的广泛收集、存储和使用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挑战,尤其是在数据跨境流动、个人隐私保护以及数据滥用等方面。这种挑战不仅对数据处理者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也引发了各国立法和监管部门对数据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为应对这一局势,中国国务院发布了第790号令,正式颁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在现有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对网络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求,填补了数据安全领域中的一些具体规定空白,尤其是在数据分类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以及应急响应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
看守所关押的都是坏人吗?
2024 10/11 作者:任贵看守所关押的都是坏人吗?看守所是干什么用的?老百姓一听就明白,不就是关押违法犯罪的人的场所吗?作为一名律师,明知故问,玩的又是哪门子噱头。 -
“被股东”脱险及防范攻略
2024 10/08 作者:李克峻长沙中级法院所审姜某诉李某等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2022)湘01民终855号],姜某申请追加浏阳某公司股东李某为被执行人,让其替该公司还债;李某虽称其被冒名登记为该公司股东,但终被判以300万为限替公司还债,公司未能还姜某之部分,李某都得还! -
捕诉合一应当是“貌合神离”
2024 09/19 作者:董晓华最近承办一个案件,了解到审查逮捕案件的考核标准和以前有了很大变化。检察院现在的考核标准规定不管出于什么理由,捕后的取保、不起诉或缓刑都是负面评价指标。据说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降低逮捕率,但事实上真能起到这个作用吗?检察官在逮捕后为了避免被扣分,不论案件的实际情况如何,一定会极力避免取保、不起诉或缓刑。正如我现在办理的这个轻罪案件,如果在审查逮捕前认罪认罚,一定不会批准逮捕;但捕后认罪认罚却不能再改变强制措施。如此一来,逮捕率和实刑率必然提高,更重要地是背离了捕诉合一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