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怎么退股系列之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
上一期,咱们聊到股东怎么退股的第一种方式: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点击查看),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翻看一下。今天咱们聊聊第二种方式: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
这种方式跟第一种一样,都是法律规定让公司回购股东股权或股份的方式。只要符合条件,即使没有约定,股东都可以让公司退股!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有限公司,新《公司法》第89条规定,如果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股东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就有权要求公司回购他们的股权。
对于股份公司,新《公司法》第161条规定,如果公司转让主要财产,股东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有权要求公司回购他们的股份;但是,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除外。
上面两条规定的核心,是保护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中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股份公司如果合并、分立,股东依法是不能要求公司退股的,这跟有限公司不一样。
二、什么是公司合并、分立
这个比较好理解和判断。
所谓公司合并,就是两家公司合在一起,可以是一家公司并进另外一家公司,又或者大家合并另外新成立一家新的公司。
而所谓公司分立,就是将一家公司分成两家或以上的公司,可以是原来的公司还在、另外再开一家公司;又或者原来的公司不要了,将原来公司的资产业务,分别新开两家或以上的公司。
三、什么是转让主要财产
这个相对复杂,也存在一定争议。
法院判断什么是转让主要财产,通常会从两个方面结合来看:一是财产的价值所占比例较高,二是转让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盈利。
比如,在(2021)沪02民终7883号案子里,公司转让了投资其他公司的1%股权,虽然这部分股权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总额的27%,但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所以法院不认为这是“主要财产”。
而在(2023)苏02民终829号案子里,法院就强调,如果转让的财产导致公司经营基础发生根本变化,比如核心资产转移了,那股东就有权要求公司回购。
四、股东需要走什么程序
如果有限公司要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或者股份公司要转让主要财产,股东不同意,想退出不玩儿了,并想让公司回购股权或股份,这就跟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的情况一样,股东得先走股东会的流程。
具体来说,公司得开股东会,讨论到底要不要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股东得在会上投反对票;当然在此之前,公司还得完成一些前置程序,比如说通知股东参会等。如果股东没参加股东会,或者没投反对票,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股东的诉求。
上面所说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两种:
1、股东想来却没来参加股东会,但不是因为他自个儿的原因,同时股东明确反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这时候,股东即使没参会,还可以要公司退股。
2、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同时甲公司是乙公司占股90%以上的大股东。根据新《公司法》第219条,乙公司就两家公司合并,只要通知其股东就行,可以不用经股东会决议。这时候,即使乙公司没开股东会,如果乙公司的小股东反对合并,也同样可以要公司退股。
五、回购价格怎么定
如果公司要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时,法院一般会先看看能不能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来确定回购价格;较为合理做法是:以股东提出反对的这个时点来评估,以评估确定的、这个时点的公司净资产,来折算出回购价格。
如果没办法评估,法院就会参考公司的财务账目、行业里的常见做法等,来大致定个合理的价格。
但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之间的合同里已经提前约定了回购价格,而且这个价格不算太离谱、不算特别不公平,法院通常就会直接按照约定的价格来办。
六、老板和股东怎么应对
这个基本上跟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的情况一样,有兴趣的小伙伴可出门左转看看《股东怎么退股》系列的上一期文章。
需要注意的是,对“转让主要财产”的判断,往往依赖于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表,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相关财产的合同、发票等投入凭证等,故要注意对这方面材料的留存。
七、真实案例分析
案例一:公司合并导致股东权益受损
在(2019)桂10民终232号案子里,广西东泥股份有限公司被登高公司吸收合并后,对原东泥公司的职工股东要求登高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案例二:股权转让价格的评估瑕疵
在(2011)仓民初字第2406号案子里,法院因为被告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没有相应明确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因此认为上述评估报告不能作为依据。
八、总结
有限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股份公司转让主要财产,股东如果反对的,一步一步走对程序,就可以要求公司退股。老板和股东们平时就得留个心眼,把公司章程写清楚,把该留的证据都留好,做事要合法合规,这样才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让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都稳稳当当的。
最后,咱们以两张图来总结一下:
对于有限公司:

对于股份公司:

这一次,咱们说到股东退股的第二种方式。下一次,咱们说说第三种方式——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有兴趣的小伙伴请继续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