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12
“根据您给我们做的美国出口管制培训,是不是Microsoft这种软件也不能随便用了?”

这是我在企业里做培训时,被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之一。每每听到这样的问题,我心中都一阵喜悦。开心大家从完全陌生到通过我的培训,对于相关知识有了一些概念。会主动联想到合规问题:

“这个东西是美国的,那我还能不能正常用?”

先说答案:是,Microsoft是美国的产品;但不是,正常合法购买的Microsoft商用/个人软件,并不会因为出口管制就突然“不能用”。

原因在于:大多数Microsoft商用/个人软件,属于美国出口管制下的大众市场软件(Mass Market Software),可以适用Technology and software—unrestricted(TSU)这一许可例外。而TSU也是企业在日常业务中使用频率非常高的一种例外。

本文就从实务角度,拆解TSU的关键要点。

一、TSU能做什么?(授权范围)

TSU是针对特定类型的技术和软件,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不用单独申请出口许可证。

它主要覆盖下面几类内容(不含加密软件Encryption):

→操作技术和软件(Operation Technology and Software)

→销售用技术和软件(Sales Technology and Software)

→仅用于修复错误的软件更新(Software Updates)

→大众化软件(Mass Market Software)

→美国高校向其“事实雇佣”的外国籍全职雇员提供的技术和源代码(Source Code)

注:加密软件(Encryption)不在TSU授权范围,通常要看专门的加密条款。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概念

01.操作技术和软件(Operation Technology and Software)

(1)最小限度:为某个受控商品或软件的安装、运行、维护检查或维修所必需的最低限度技术信息。

(2)Object Code:用于设备“操作/运行”的软件,通常以“目标机器可直接执行的机器码形式”提供,而不是源代码形式。

(3)目的地:相关设备或原始软件已经合法出口/再出口到对应目的地。

02.销售用技术资料(Sales Technology)

(1)概念:出口管制里的一个专门概念,指为了做报价/投标/商务洽谈而附带给客户的一部分技术性资料,但不深到足以让对方自己生产该产品。

(2)禁止:不得泄漏该技术或其产品的设计技术细节、生产或制造技术、或足以让对方“重构产品”的技术细节。

(3)目的地:在不触发其他终端用户/用途限制的前提下,可以出口/再出口到任何目的地。但仍需同时检查:制裁、实体清单、军用/敏感用途等是否另有限制。

注:对于该销售用技术资料的出口/再出口不作为许可后续完整产品的承诺,建议相关出口商在报价、投标文件和合同中加入相关条款。如:“本报价/合同的履行以相关出口许可证获批为前提,如许可证未获批准或被撤销,卖方在无法交付方面不承担违约责任。”

03.软件更新(Software Updates)

(1)软件性能:不得“增强原软件的功能能力”,只能用于修bug的更新包。

(2)目的地:可以发往原软件已经合法出口/再出口到的任何目的地。通常要求是发给同一收货人,而不是借“更新”之名,把软件扩散给一批新用户。

04.大众市场软件(Mass Market Software)

(1)概念:公开对大众销售,且用户可以自己安装的软件。如:Windows,Office

(2)不包括:管控原因为EI(加密)或NS(国家安全)的加密软件;明确被列入特定终端用户/用途管控范围的技术或源代码。

05.美国高校为其事实雇佣的外国籍全职雇员提供技术和源代码

(1)外国籍全职雇员:在美国合法居住、非D:5组国家公民的外国籍全职雇员,且高校在提供该技术/源代码前书面告知其,不得将该源代码在未经美国政府授权的情况下转给其他外国公民。

(2)全职员工:高校直接、长期雇佣的员工;不包括由第三方派遣公司雇佣、再外派到高校,而且派遣公司本身还参与项目分工和信息共享的合同工。

这里在实际操作中细节很多,通常需要专门针对高校和具体岗位来判断。

三、实务中的红线与常见误区

01.TSU不是“免死金牌”

→先看这笔出口在EAR下是不是原则上允许;

→再看§740.2的通用限制,有红线的(制裁、禁运、敏感用途/对象)一律不能用TSU。

02.只给“刚好够用”的最小量

→操作/运行技术、销售技术,都要控制在完成任务所需的最低限度;

→不得借TSU之名,把设计、生产工艺、核心算法、完整源代码整体“顺手送出(视为出口)”。

03.修补丁≠发新版本

→Software updates只能修bug,不能加功能、提性能;

→只能发给原软件的同一收货人,且目的地要与原软件合法出口一致。

04.明确“在发的是什么”

→报价用的资料——按sales technology看;

→修bug补丁——按software updates看;

→操作/安装/维护说明——按operation technology/software看;

→通用商用软件——再判断是否真的是mass market software,且未被加密、国家安全等条款排除。

四、两个案例说明可不可以适用

案例一:大众市场软件Microsoft要发给俄罗斯

背景:

公司想给俄罗斯老客户远程提供一套正版Office,认为属于“大众市场软件”,想用TSU省掉许可证。

分析:

俄罗斯受特别制裁和禁运管制,属于高风险目的地;

对这类国家,很多License Exception(包括TSU)都被整体禁止或严重受限。

结论:

即使Office符合“大众化软件”特征,对俄罗斯这类目的地也不能简单用TSU。必须按最新制裁和EAR规定逐案评估,多数情况下要么需要许可证,要么直接不能出口。

案例二:带新功能的软件更新,还算TSU吗?

背景:

美国公司曾经合法向新加坡客户出口了一套控制软件。后来开发了v1.0.1:修复了一个已知bug;“顺手”增加了新的数据报表功能。

团队想用TSU的software updates直接发给客户。

分析:

TSU要求更新仅限于修复错误(bug fixes),不得增强原软件的功能能力;

新增报表功能已经属于功能增强,不再是“纯补丁”。

结论:

这类“修bug+加新功能”的版本,不能再按TSU的软件更新处理。

应将其视为新版本软件,重新评估ECCN和许可要求;若要用TSU,只能把“纯修复bug”的更新部分拆出来单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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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写在最后:什么时候宁可不用TSU?

1.先设心里预警阈值

只要你在讨论时出现了下面这些想法之一,就说明至少要停下来重新评估,“这部分内容会不会已经算是核心技术?”、“这个更新到底算bug修复,还是功能升级?”、“这个目的地/客户最近是不是有新的制裁风险?”。

2.执行稳妥操作流程

(1)出口/再出口前,由业务、技术、合规三方一起做「场景归类+法规核对」。

(2)重点确认三项内容:物项的ECCN和敏感程度;目的地、终端用户、终端用途是否触发§740.2或第744、746部分的红线;该场景是否精确落在TSU哪个子条(操作、销售、更新、大众市场、高校雇员)之内,且能经得起审计解释。

3.守住核心合规原则

(1)不确定,就当作“不可以”,交给专业团队评估。

(2)能解释清楚、能拿出依据、能对得上条文再用TSU。

这么做有时会慢一点,但会让你在面对审计、调查或问询时,更有底气。很多时候,慢即是快,愿我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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