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23

案情回顾


小李家门口新开了一家美容院,开业促销期间,小李充值了2万元,办理了可以享受三折优惠的会员卡。此后来做了几次皮肤护理,原价1000元的服务项目,会员价仅300元。某日,小李意外发现这家店铺改头换面,变了经营者。小李联系原店主,原店主称店铺已经转让并在工商做了注销登记。可以找新店主继续做美容美发,原来的会员卡余额也可以继续在新店使用,依然享受原折扣。然而小李并不满意新店的技术设备,于是要求原店主将卡内剩余的19000余元退款。原店主不同意,称这个会员卡又不是不能用了,况且办卡时候合同上写了不支持退款。如果非要退钱,那之前小李的消费都要按1000元一次的原价计算。小李表示不能接受,诉至法院。


律师分析


当下美容美发,健身休闲,餐饮娱乐等等,越来越多领域出现预付费交易。此类交易一旦出现经营者变更,或者消费者充值后反悔等等情形,就极易产生争议。一般此类案件中常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合同约定的充值后不退费是否有效


预付费交易往往由商家提供合同,合同条款一般是格式条款。所谓格式条款是指提供合同的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条款。例如常见的办理银行业务,保险业务,下载使用软件,办理各种会员卡等等,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往往是格式条款。


由于该情形下,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一方已经提前预设的,对方事先并不知晓,因此从公平原则的角度出发,法律要求更加严格。对于关乎对方重大权益的内容,必须做好明确的提示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将被视为无效条款。常见的如“售出之后概不退换”,“发生人身伤害自行承担后果,与商家无关”等等霸王条款。本案中“不支持退款”的格式条款即属于无效条款。


二、是否必须在转让后的店铺继续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充值会员后,原商家和消费者双方建立了合同关系。如果原商家这一方主体不存在了,则原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应当退款。除非消费者自愿接受新商家的服务,与新商家建立新的合同关系,否则消费者没有必须接受新商家继续履行合同的强制义务。因此本案小李有权利拒绝新商家的服务。


三、退款按照什么标准退


关于退款时如何扣除已经使用过的消费金额,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实践中法官通常基于过错来判断。如果只是因为消费者充值后单方面反悔,提前要求退费,此时由于消费者自身存在违约的情形,法官将酌情考虑到经营者的经营成本等,可以参考打折前的价格计算已使用的金额。如果系因为经营者变更、闭店等缘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则消费者有权要求按照折扣价格计算已使用的金额。


综上,在预充值的消费中,消费者和商家都需要谨慎对待。商家对于格式条款中的关键信息应当做出明显的提示说明。并且双方应在合同中对于发生违约情形时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如何退费等事宜做出公平合理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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