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疫法律实务系列|“共享用工”——解企业复工复产燃眉之急
2022 06/08 作者:邱如华2022年3月上海疫情爆发,大部分企业停工停产,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上海市已陆续公布了多批复工复产企业“白名单”,同时上海市及各区也出台了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复工复产指引,但复工复产企业仅限于城市运行保障、防疫物资保障、重要功能保障、连续生产作业、配套基础支撑等五类。短时间内,复工企业的员工可能因为疫情防控措施无法正常返岗,导致复工企业短期性缺工,而未复工企业大量劳动力闲置。在这种短期的就业矛盾下,若 -
涉疫法律实务系列|疫情期间在扫描件上盖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2 06/07 作者: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银行金融团队新冠疫情来势汹汹,各地纷纷采取了不同的封控措施,而封控对企业之间的合同签订也产生了影响。在一般情形下,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需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而在疫情期间,受封控措施影响,合同当事方可能无法在同一份合同上签署。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通过电子邮件将扫描件发送给另一方当事人,对方在扫描件上签名盖章后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扫描件发回,以此种方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一、 -
主编寄语 | 未来我与你风雨兼程
2022 06/06 作者:昨天,疫情按下了暂停键,我们潜龙在渊,枕戈待旦。今天,我们宅家期满,御风而行,一飞冲天。既然开门已是六月,那么早晨就必须从中午开始。岁不我与,时不我待,唯有抖擞精神,踊跃争先,才能抓住有限的半年,活出一年的精彩。经历了疫情,懂得了人生,要珍惜健康,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亲朋。更重要的是,要珍惜工作。没有工作,就没有了生命的激情,没有工作,整日浑浑噩噩,不知为何而活。庆幸的是,虽然疫情消磨了岁月 -
涉疫法律实务系列|关于疫情期间展览合同履行相关问题的实证研究
2022 06/02 作者:曹莹自2022年3月下旬以来,新型冠状病毒新变异株奥密克戎极强的传染性使得上海疫情防控局势急速严峻起来,上海民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严格落实“足不出户”的防控政策要求,娱乐文化活动均按下了暂停键,这给上海这座以丰富文化娱乐活动著称的城市也造成了巨大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之一的就是各类会展活动难以如期举办。在会展延期的具体时间尚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参展方与主办方就展览合同履行事项如何妥善处理也存在诸多困惑,本文主 -
海外并购交易系列 | 箱子锁还是不锁,来自一带一路的实务观察
2022 06/02 作者:鲜瑜在过去几年所参与的并购交易中,笔者感受到中国企业在出海并购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采用了锁箱机制(或者是事实上的锁箱机制)来完成并购交易,这也和世界上其他地区(爱尔兰、英国、南非等地方)从业者所观察到的趋势一致。作为一名中国从业者,笔者想就这个趋势发表一点自己的观察。一、何为交割调整机制(closing account mechanism)如果要解释清楚何为锁箱交易,则应先描述清楚传统并购交易的逻辑与流程:一般而言,传统上在尽 -
涉疫法律实务系列|疫情期间婚姻家事相关法律问答
2022 05/31 作者:王丹丹问题1:男女双方订有婚约,且男方已给女方彩礼,后女方感染新冠肺炎,男方是否可以悔婚并要求返还彩礼?答:婚约不同于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婚约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民事事实行为。由于婚约具有身份上的意义,故法律不能强制当事人履行。男方悔婚,虽然有违道德规范,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之规定,男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婚约。关于彩礼返还,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 -
破产清算系列(二) | 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股东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清算吗?
2022 05/27 作者:赵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是公司解散的事由之一,公司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问题是,如果公司的营业期限已届满,但尚未解散,其股东或者债权人能否以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本文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案例,揭晓这个问题的答案。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的前提是公司已经解散 -
涉疫法律实务系列|新冠疫情下工期顺延那些事儿
2022 05/27 作者:王黎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称“新冠疫情”),自2020年1月份在湖北武汉爆发,发展迅猛,在全国范围内肆虐,彼时举国抗疫;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进入了抗疫常态化阶段。2022年3月,奥密克戎新冠病毒变异株席卷申城,使美丽的申城遭受重创。为遏制疫情蔓延,全城封控,居民足不出户,企业停工停产,全城齐心抗疫。建筑工程行业具有工程建设周期长、环节多、资金密集、从业人员众多等特点,是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在新冠疫情及 -
解析电影《秘密访客》男主角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2022 05/26 作者:董晓华最近看了一部电影《秘密访客》,出于法律人的职业敏感性,对里面一个有意思的情节开始了思考:男主人的儿子死于校车车祸,校车司机经审判被认定没有法律责任。男主人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就将昏迷已久的校车司机接到自家地下室,待司机醒来时告诉他因对车祸有法律责任,正在被通缉。司机害怕坐牢,就请求男主人收留他。男主人同意他留在地下室,但让他想好后要去自首。男主人将家里的电视、报纸全部收起来,不让司机了解外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