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1/26

热点 · 解析


李子柒回归掀起非遗热,解析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挑战与对策


近日,李子柒在停更三年后回归大众视野,引发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她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提到“知识产权保护”,并以非遗为主题发布新视频,更是将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推到了聚光灯下。同时,李子柒成立了“李子柒非遗工作站”,致力于搭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解决非遗传承人面临的问题。


在当今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日益凸显。然而,非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却面临着诸多困境。恶意抢注、仿冒盗用、“山寨”抄袭等乱象时有发生,让许多非遗传承人陷入了困境。例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姓名遭他人注册并使用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的情况较为突出;对非遗产品的仿冒盗用现象也不容小觑;一些非遗还常常面临被“仿制”“山寨”的风险。此外,“非遗+电商”“非遗+直播”等创新模式虽然为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带来了新活力,但也增加了知识产权的侵权隐患。


面对上述困境,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事实上,我国对知识产权实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行运作的模式,当非遗的知识产权遭侵害时,相关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多种救济途径。


代表案例


以“镇湖刺绣”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2023年初,多名绣娘通过“苏绣检察服务中心”“苏绣E检通”微信小程序向检察机关反映苏绣知识产权纠纷频发,主要表现为机绣冒充手工绣充斥市场,苏绣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和苏绣底稿著作权纠纷频发。苏绣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镇湖刺绣”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但这些情况严重影响绣娘创作、企业经营和苏绣产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3年4月18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下称“虎丘区检察院”)对苏绣保护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虎丘区市场监管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其对销售伪劣苏绣产品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非遗保护力度。同时,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镇湖刺绣协会加强刺绣市场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帮助成员申请众多商标、专利,并积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此外,虎丘区检察院牵头协调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共同制定意见,推动建立“苏绣品牌法治保障中心”,制定工作指引。


该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以公益诉讼切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理标志产品,加强协同保护,促进社会治理,推动堵漏建制、源头保护,营造传统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律师建议


事实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和发展是群体智慧的结晶,具有群体性特征。群体性传承的非遗原创权属关系不明晰,难以界定权利主体。许多非遗是通过群体传承的方式延续下来,这种传承方式使得原创权属难以确定。例如一些传统舞蹈、手工艺等非遗项目,其传承过程涉及众多传承人,很难明确到底谁是真正的权利主体。这给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为在法律层面,无法确定权利主体就难以进行有效的保护。因此,对于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我们也初步提出几点建议。


一、明确传承人的权利主体地位


建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相关群体做好权利主体的登记和确认。比如对于一些家族传承的非遗项目,建议提前整理家族传承脉络、技艺传承证据等资料,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传承人的身份,并在知识产权登记中明确其作为权利主体的地位。这样可以避免因权利主体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确保传承人对非遗项目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主张权利。


二、建立集体权利主体制度


对于一些由特定社区、民族或群体共同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建立集体权利主体制度。由代表该群体的组织或机构作为集体权利的行使主体,代表群体成员管理和维护非遗的知识产权。同时,建议及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确保集体权利的行使符合群体的利益和意愿。


三、发生侵权事实时,及时收集并保全证据,以备将来维权之用


建议传承人或相关群体留意日常证据的收集与保存,除了前述非遗项目的传承历史资料、技艺传承过程的记录等,相关的荣誉证书、与他人的往来邮件、合同等文件也是证明权利内容的重要资料,以备在将来潜在的维权诉讼中证明非遗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具体侵权行为等。


非遗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其知识产权保护至关重要。非遗视频可能涉及到音乐、图片、文字等多种素材的使用,这些素材都可能受到著作权或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在制作非遗视频时,也需要先获得授权,再进行使用。同时,可以采用科技手段,如添加水印、使用时间戳服务等,保护非遗视频的知识产权。此外,提升公众对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有助于推动非遗的传承和发展。总而言之,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行业 · 新政


1.2024年10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


按照《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商标行政保护专业指导。《办法》共十九条,对多年来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的有益经验与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提炼总结,对违法经营额的定义、违法经营额计算的一般标准、复杂侵权情形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处理、不计入违法经营额的特殊情形、反向移送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2.2024年10月29日,国家知产局于网站公布《关于商标注销程序的指引》,帮助经营主体了解并正确运用商标注销程序


《指引》明确,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闲置商标因长期未投入实际使用,随时可能面临被撤销注册的法律后果。对于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商标,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相关主体可以请求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依职权对上述部分注册不当的商标宣告无效。同时,对于构成恶意商标申请的,申请人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处罚信息也将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