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将完善并延续税费支持政策
日常中,除了涉税文件的发布可以洞悉税务动态外,热点新闻、典型案例的公布也都透露着与税相关的信息。“税眼看新闻”旨在将新闻、涉税法律文件或重大税务案件中的涉税信息提取解读后,与读者分享,希望对读者有益。
一、2022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完善并延续税费支持政策
2022年12月29日,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更直接更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重点要把握5个方面:一是完善税费支持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着力纾解企业困难。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组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财力保障。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四是均衡区域间财力水平,持续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法律分析: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没有文件作延期,但根据2022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延续,且本年度还会不断优化税收优惠政策。
二、《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
2022年12月27日,《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立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完成立法。经过多步改革,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为增值税立法夯实了制度基础。作为我国收入规模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立法步伐逐步加快。未来增值税法的出台,将大大推进我国的税收法治化建设。
三、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民用飞机增值税适用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8号)发布,该文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8号)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根据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将享受的税收优惠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四、国务院报告披露个人所得税征管不严问题,税务机关已追缴税款及滞纳金37.72亿元
2022年12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副审计长王本强作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在税收征管审计方面,已整改1543.06亿元,处理处分259人。一是对税收优惠红利释放不充分问题。税务机关已为8446户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的企业办理退税费34.2亿元。对纳税人未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优惠问题,税务总局升级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纳税人在申报时可获弹窗提醒。二是个人所得税征管不严问题。税务机关已经追缴税款以及滞纳金37.72亿元,立案稽查13户企业,追责问责2人。对以财政扶持等名义向高收入人员违规返税问题,有关地方发文取消财政扶持政策与纳税直接挂钩。三是对调节收入问题。1471.14亿元延压税费已缴入国库;征收的过头税费中,属虚增收入的已退回,属提前征收的以办理退抵税费,追责问责257人。
法律分析:从近两年多发的税务案例来看,税务机关因招商引资需要给予企业或自然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会在优惠到期之前做调整,导致承诺的优惠政策无法兑现,甚至给纳税人带来税务风险。因此,企业在投资时,应对地方政府给予的税收政策作专业评估,防止当地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无法兑现,以及防范自身税务风险。
五、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022年12月26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法律分析: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政策不变,如果企业存在应缴未缴的费款,应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缴纳,需要办理退费的,向税务部门申请。
六、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2023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意见》围绕“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六个方面,先行推出首批17条措施。在诉求响应提质方面,推出组织开展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等2条措施;在政策落实提效方面,推出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等3条措施;在精细服务提档方面,推出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等3条措施。
法律分析:“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自2014年开展以来,截至2022年底税务总局累计推出54类197项523条创新服务举措,今年的首批措施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事项,先行推出六方面17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后续还将分批推出系列接续措施,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纳税人可以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