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2/08

案例讲述


王某任甲公司总经理,主管甲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甲公司在年终内部审计时发现王某在向公司申请报销时存在以下情形:(1)向公司提供的报销发票明细与在国税局网站上查询到的发票明细不一致;(2)向公司提供的报销发票涂改过发票日期和金额,进行重复报销,虚增报销款项;(3)将家庭消费进行报销。甲公司通过证据收集、员工访谈、委托审计公司审计等方式核实王某通过上述方式侵占公司大量财产,遂以王某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


律师分析


王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报销行为。虚假报销是指员工或企业利用虚假发票或虚构事实等方法以报销为由骗取公司利益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虚假报销的认定主要围绕报销基础事实是否真实以及消费是否为履行工作职责产生。虚假报销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三种类型:(1)报销事项为虚构,事实上不存在。员工提交的发票本身是真实的,但据以报销的事由是虚构和捏造的,表现为发票内容与报销事项明显矛盾或者报销事项不可能发生。(2)报销事项真实,但发票虚假或违规。员工报销的事由真实存在,但提供的是虚假违规的发票,比如员工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查无此票”、“信息不一致”或者不同批次的报销中出现发票连号。(3)报销事项真实,发票真实,但违反报销制度。员工报销的事由真实存在,发票也真实有效,但违反用人单位的报销政策和制度,包括申请报销的费用是用人单位所禁止的花费,如用人单位规定禁止向客户赠送消费卡券,员工以购买消费卡券发票向公司申请报销;报销金额超出用人单位的报销标准和水平;用非因履行工作职责所产生的发票冲抵因履行工作职责产生的费用。在上述第(2)种情形下,若员工使用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的发票虚假报销的:一方面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还可能涉嫌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员工虚假报销是严重侵犯公司财产权益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从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层面防控员工的虚假报销行为:一方面可从规章制度层面明确规定虚假报销的类型及处罚方式,制定完善的报销政策和制度;另一方面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报销程序,规范报销凭证,加强对办公用品、劳务的采购、报销,杜绝员工以虚假报销方式侵占公司财产。另外员工通过虚假报销方式侵占公司财产是一种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轻则面临用人单位的处罚,重则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员工在申请报销时应做到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