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与资本市场, 银行业务, 金融信托,
沈旻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具有法学学士学位,具有十八年以上金融信托执业经验,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专业从事信托、金融、重组、收购、融资租赁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为多家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和项目法律服务,为上千个信托资管产品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擅长产品结构设计、文本起草。
熟悉企业内部流程和风险控制管理,以及信托产品的设计、发行、运用等全流程操作,与信托公司、银行等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在执业期间,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多家信托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
上海市静安区第二届优秀青年英才提名奖、
上海市静安区2012-201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
金融证券保险专业水平评定认证
作为多家信托公司律师库入库律师,常年为国内多家信托公司提供全流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已为上千个信托资管产品提供法律服务
为多家信托公司与银行理财、保险资金合作产品提供涉及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和修改、出具法律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
为多家信托公司房地产债权信托系列产品提供涉及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和修改、出具法律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
为多家信托公司房地产股权投资系列产品提供涉及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和修改、出具法律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
为多家信托公司政信信托系列产品提供涉及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和修改、出具法律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
为多家信托公司证券投资系列产品提供涉及法律文件起草和修改、出具法律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
为多家信托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类产品提供涉及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和修改、出具法律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
为多家信托公司产品风险处置及重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多家信托公司受益人大会召集及流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多家信托公司不良资产交易处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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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25
《信托实务问题》之八:关于信托公司对归集/沉淀账户内款项的优先受偿权
问题提出:信托公司办理的房地产融资项目中,为了保障信托公司顺利实现债权,通常会在交易合同中设置资金归集/沉淀条款,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在融资到期前一定时间内归集一定比例的资金至指定归集账户,或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将用款项目或抵押物项目的销售回款按照一定金额或比例沉淀至指定沉淀账户,归集/沉淀资金的用途一般仅限于偿还对信托公司的债务。那么,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信托公司作为债权人能否对归集/沉淀账户内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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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12
《民法典》后金融机构关于项目担保措施之关注要点(二)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民法典》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并与《民法典》同时施行。《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于金融机构项目担保措施有何影响,《民法典》之后金融机构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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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06
《民法典》后金融机构关于项目担保措施之关注要点(一)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民法典》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并与《民法典》同时施行。《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于金融机构项目担保措施有何影响,《民法典》之后金融机构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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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14
《信托实务问题》之七:最高额抵押之最高债权限额
一、问题的提出信托公司办理的融资类信托项目中,要求交易对手以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通常来说是项目必不可少的一项担保措施,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存在登记机构以贷款合同约定分期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不确定(仅约定“不超过XX金额”)等为由,要求信托公司办理最高额抵押。那么信托公司办理最高额抵押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最高额抵押登记的最高债权限额如何认定?二、法律分析(一)最高额抵押相关法律规定《担保法》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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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9/16
《信托实务问题》之六:合伙企业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之优先分配权
问题的提出信托公司参与的合伙企业投资信托项目较多采取结构化安排,信托公司(代表信托计划)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以下或称“优先级LP”),其他投资者作为劣后级合伙人,信托公司作为优先级LP根据约定优先分配优先级投资本金和基准收益。就上述交易结构安排,客户经常会咨询如下问题:1、如果合伙企业发生亏损,优先级LP是否仍可按约定的分配顺序优先分配投资本金和基准收益?2、如果合伙企业为私募投资基金,在合伙企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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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8/19
《信托实务问题》之五:抵押登记变通操作的效力问题
根据《物权法》上述规定,笔者团队理解,法律层面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即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无禁止性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可以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抵押担保。2、限制性规定(1)目前部分地区在办理登记时只允许在建工程为该在建工程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依据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其中对于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第三条第五款)为:本办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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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8/05
《信托实务问题》之四:预分红的法律性质及效力
01 预分红的法律性质 法律层面,股东可以从项目公司分配利润,前提是项目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预分红是创设的一个概念,是在项目公司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对股东进行分配的一种说法,究其实质,我们理解预分红是项目公司将盈余资金借给股东使用,实际在股东和项目公司之间形成往来款。项目公司向信托公司预分红后,形成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对项目公司的负债,在账务处理上一般也形成项目公司对股东方的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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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01
《信托实务问题》之三:资本公积由信托公司独享的法律效力
一、问题的提出笔者团队为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类信托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经常遇到如下交易结构安排: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用于向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中的部分资金计入注册资本,部分资金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并明确该部分资本公积由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代表信托,下同)独享。该交易结构安排通常基于以下交易背景:目标公司注册资本较小,信托公司的增资金额较大,但需要保留目标公司原股东仍持有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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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10
《信托实务问题》之二:外保内贷业务是否必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一、问题的提出笔者团队为信托公司提供项目法律服务过程中,经常遇到项目涉及境外主体提供保证担保的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并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及其操作指引(以下简称“《跨境担保规定》”)规定: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境内非金融机构从境内金融机构借用贷款或获得授信额度,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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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09
《信托实务问题》之一: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如何适用
一、问题的提出2015年9月9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以下简称“国发51号文”)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外,其他房地产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调整为25%。2006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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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30
同盾科技法务部走访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0年12月28日下午,同盾科技法务安全负责人赵冉冉一行前往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走访交流,上海分所主任谢向阳、管理合伙人沈旻、高级顾问李磊、合伙人卫丽娟、宓晓亭参加了交流座谈。640.png与会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的主营业务领域,同盾科技作为知名的互联网科技独角兽企业,是中国智能分析和决策领域的领军企业,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三大核心技术体系为基础,为众多金融企业提供专业的第三方智能风险管理服务。谢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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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8/10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专班师生一行来访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2019年8月8日下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专班师生一行,由台湾政治大学总务处总务长、法律系副教授颜玉明博士带队到访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向阳律师、高级合伙人陈文伟、沈旻律师以及合伙人洪猛、蔡世明、郑霄潇律师热情接待了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师生,双方同时开展了热烈的座谈交流。座谈会由本所蔡世明律师主持,蔡世明律师首先介绍了上海台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上海地方性保护台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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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5/18
静安区统战部部长凌惠康、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敏赴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专题调研区律师新联会工作
5月15日上午,中共静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凌惠康、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敏赴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专题调研区律师新联会工作区律师新联会会长、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向阳律师;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旻律师、王丹丹律师;上海捷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健枫律师;上海申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哲峰律师等参加了此次调研。2017年12月成立的静安区律师新联会是全市首家律师行业的新联会。谢向阳律师首先汇报了区律师新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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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3/20
中共静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汝青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凌淑蓉走访调研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2018年3月15日下午,中共静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汝青在静安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凌淑蓉陪同下到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走访调研。赵汝青书记和凌淑蓉局长在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谢向阳、陈文伟、沈旻律师的陪同下参观了高朋办公室,赵书记和凌局长仔细观看了高朋的荣誉墙和办公区域,与高朋所的合伙人、律师亲切交流。谢向阳律师代表全体合伙人对两位领导的到访调研表示真诚的欢迎,并向两位领导介绍了高朋的发展概况、业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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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6/01
高朋(上海)所谢向阳、郑霄潇律师举行《银行法律师实务》新书发布会、沈旻律师受邀为银行法律师实务培训班授课
2016年5月27日,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向阳律师、合伙人郑霄潇律师作为《银行法律师实务》的主编、副主编,与编写组成员在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共同举行新书发布会。该书被选作上海市律协律师学院实训系列课程第一期培训班(银行法律师实务培训班)教材,该培训班于2016年5月27日、28日连续两天在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办,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沈旻律师受邀主讲有关资产证券化的律师实务。《银行法律师实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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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2/12
恭贺高朋(上海)沈旻律师荣获静安区优秀青年英才提名奖
2014年8月,为贯彻落实静安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以青年人才工作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共青团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静安区优秀青年英才的评选工作。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层层筛选,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沈旻律师凭借着其在信托法律领域坚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荣获静安区优秀青年英才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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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01/27
高朋(上海)所举行年终总结会
2014年1月18日上午,高朋(上海)所全体员工在开元宁波九龙湖度假村的心远会议厅举行了“高朋(上海)所2013年度年终总结会”。总结会由高朋(上海)所高级合伙人沈旻律师主持并由主任律师谢向阳进行了2013年度上海分所工作的总结性发言。发言中,谢向阳律师就上海分所2013年度的对外交流、业务发展以及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同时对2013年度的行政财务以及对外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行政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在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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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01/14
山东润世事务所律师莅临高朋(上海)所访问交流
2013年12月19日,山东润世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军、副主任律师时晓等一行4人莅临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参观访问并进行了座谈交流。高朋(上海)所主任律师谢向阳及高级合伙人沈旻律师等接待了来访律师。座谈会上,双方律师就事务所的办所理念、管理模式以及业务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座谈会后,双方均表示以后将加强合作,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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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09/12
热烈欢迎区司法局领导莅临高朋(上海)分所参观访问
2013年9月11日上午,静安区司法局陈筱洁局长一行人莅临高朋(上海)分所交流访问。上海分所主任谢向阳律师、高级合伙人沈旻律师、陈文伟律师、张兵律师参加了会议并向区司法局领导介绍了我所的业务发展情况。会上,陈筱洁局长就司法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问题以及事务所应如何准确定位、走专业化强所道路的问题进行了发言并与各合伙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此次局领导莅临高朋(上海)分所充分体现了区司法局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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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01/21
高朋上海分所召开2012年度合伙人年终会议
2013年1月20日下午三点半,高朋(上海)分所在雅居乐万豪酒店五楼董事会议室举行“2012年度合伙人年终会议”,参加会议的合伙人有谢向阳、陈文伟、姚飞、童麟、沈旻、朱燕、王焕、张兵、冯峰、文宏祥。会议由合伙人谢向阳律师主持,会上对2012年度高朋(上海)分所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切实的解决方案。同时展望了2013年的工作设想,提出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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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12/31
热烈欢迎静安区司法局领导莅临高朋(上海) 所指导工作
2012年12月20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敏、律公科科长程茂娣以及律工委专职秘书李克莅临我所检查指导工作。陈敏副局长一行人在分所主任谢向阳律师及高级合伙人沈旻律师陪同下参观了我所的办公环境并与合伙人进行了沟通。会上,司法局领导认真听取了我所业务发展及律师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我所律师工作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要求事务所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法律服务效能,确保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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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2/27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高朋(上海)分所召开
2012年1月,上海市静安区指导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高朋上海分所顺利召开。出席此次会议的领导有:上海静安区司法局局长王安、律公科科长程茂娣以及政治处主任汪庆华;出席此次会议的还有上海分所主任谢向阳律师及高级合伙人沈旻律师。司法局领导们详细查阅了高朋上海分所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档案,认真听取了事务所内部管理、团队建设、业务发展、党建工作等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求事务所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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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06/22
祝贺沈旻律师晋升为高朋上海分所合伙人
沈旻律师2008年加盟高朋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信托、金融、重组、收购、融资租赁等领域的法律业务,曾为多家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提供法律服务,并担任信托、融资租赁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金融、并购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日前,沈旻律师晋升为高朋上海分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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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09/09
高朋上海分所组团为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上市整合、重组与改制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回暖,资本市场开始重新活跃起来。日前,高朋上海分所签约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为目标公司上市整合、重组与改制项目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为给客户提供高质量、综合性法律服务,高朋上海分所特指派高级合伙人谢向阳、周天林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以沈旻、胡家道、王源、郑霄潇等为成员的律师团。2009年9月9日项目律师团与目标公司相关人员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议,标志着该项目已正式启动。(下图为第一次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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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18
高朋律师荣登《商法》“The A-List 法律精英:2023年中国业务律界精锐名单”
2024年1月17日,知名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发布了“The A-List法律精英2023-24:律界精锐”榜单。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旻律师凭卓越的业务水平、高度的市场认可和出色的客户口碑,荣列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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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4/03
祝贺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荣获静安区 2012-2014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为了进一步提升律师人才梯队建设,为法律服务业发现培养优秀律师人才,在律师行业形成创优争优,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风气,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决定开展“2012-2014年度静安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评选活动”,经过为期三个月的严格考核、筛选及面试。静安区司法局于2015年4月2日在2014年度工作会议中对获奖的律所、律师进行了表彰及颁奖。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凭借“人正业精”的事务所文化,律师丰富的执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