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演唱会门票变280元,消费者的退票噩梦

2024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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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演唱会门票变280元,消费者的退票噩梦


近日,一部以“保姆王妈”为主角的短剧《重生之我在霸总短剧里当保姆》在各大手机短视频平台上持续走红,其诙谐幽默的剧情和贴近生活的角色设定赢得了观众的广泛喜爱。然而,就在该剧播放量突破18.7亿次,成为当之无愧的爆款之时,有网友指出,该剧可能并未取得相应的播出资质。


据国家关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的相关规定,所有上线播出的网络微短剧,须取得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对此,疑似“王妈”团队工作人员回应称,该视听作品只是短视频,并非短剧或微短剧,因此他们认为无需进行备案。


广电总局2024年4月发布的《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再次强调,从2024年6月1日起,未经审核且备案的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所有播出、引流、推送的网络微短剧均须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相应上线报备登记程序。节目上线前必须在片头按相应格式要求标注《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号或节目登记备案号。


笔者发现,2024年6月1日起,“保姆王妈”该剧20多集在各平台上下架。约一周后,该剧更新了新的系列作品,且片头标注了(腾讯)网微剧备字(2024)第8495号。由此可以看出,虽然该剧制作简陋,以短视频的名义在短视频平台播放,其制作方式和传播渠道很像短视频,但其创作过程采用了连载的方式,并且拥有固定的演员角色和统一的片名,无限接近于微短剧,平台已将其作为微短剧进行监管。


很多网友并不清楚短视频和微短剧之间的区别,短剧之短与短视频之短也经常处于罗生门式的争论之中,结合本次行业“强监管”的情况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短视频和微短剧。


1.内容形式:微短剧有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拥有固定的演员角色,有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短视频没有固定的演员角色,主题天马行空,几个短视频之间几乎不会有连续的故事情节。


2.制作难度与成本:微短剧的制作难度与制作成本远低于电影与电视,但还是有一定的制作团队,需要一定的成本,有专人负责剧本编写、表演、摄影、录音配音、道具、剪辑等。短视频制作成本更低,制作流程更为简单,没有制作团队,一般拍摄人就是出境人,多采用一镜到底的拍摄方法。


3.受众需求:短视频和微短剧都适应了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对信息快速获取的需求。但微短剧更注重故事情节和情感表达,用冲突的快速呈现吸引观看者,观看者对新颖、有趣的内容更感兴趣。而短视频更注重短视频本身的生动形象和娱乐性,观看者不需要付出太多的认知和注意力,他们可以轻松地在各种社交媒体上发现和分享。


行业 · 新政


2024年5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公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共五章,43条,分为总则、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在着力规范竞争方面,完善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及规制要求;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列举了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兜底条款,为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行为提供监管依据。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第28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从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其中,明确规定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依法对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2024年6月,《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为督促和引导直播带货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以及直播带货从业人员的具体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