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律师有效辩护,交通肇事案当事人获不起诉
近日,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晓华律师、陈聪律师承办的王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经过近8个月的工作,检察院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该案之所以能取得圆满结果,得益于当事人、辩护人和家属的共同努力,更得益于检察官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和“案件即民生”的办案理念,以及用心用情办理每一案的检察担当和人文关怀。
2022年11月某日夜间,王某驾驶小型轿车在绿灯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慎与驾驶人力三轮车横穿马路的赵某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接受委托后,律师向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发当晚的具体情况,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疏导了当事人和家属的焦虑情绪。在侦查阶段,律师协助当事人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发现被害人可能存在闯红灯违规行为,于是再次到检察院反复阅看了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并到案发地点实地查看,就“被害人在绿灯时越过非机动车停止线,但在红灯的情况下通过机动车道”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事与检察官进行了充分沟通;后律师从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已赔偿被害人家属且取得谅解等情节,该检察院近年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例情况,“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并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官充分考虑了律师的意见,召开了拟不起诉听证会,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听取王某和律师的陈述后,均同意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近日,检察官向王某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经历了近8个月煎熬和焦虑的王某和家人终于得到了一些安慰。
高朋刑辩,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以“人正业精”的理念严格要求自己,全力以赴对待每一个案件,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