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13

近日,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晓华律师代理的一起江苏省某民营企业家W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串通投标罪案件,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依法撤销对W某串通投标罪的指控,成功实现“两罪变一罪”,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高朋律师在刑辩领域的专业实力。


本案当事人W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家属经多方咨询比较后,与董晓华律师建立委托关系。接受委托后,董律师迅速开展阅卷工作,并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核实案件细节,通过分析研判形成辩护思路。针对串通投标罪的指控,董律师指出该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W既不是招标人也不是投标人,主体身份不适格。且在案证据无法证明W某客观上实施了串通投标行为,主观上具有串通投标的共同故意。全案关键证人证言缺失、证据链断裂,所指控的事实明显不清、证据明显不足,依法不能认定该起犯罪事实成立。同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指控也提出了证据不足的意见。


董律师先后三次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面谈和电话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董律师对于串通投标罪的辩护意见,在提起公诉时依法撤销对W某串通投标罪的指控,本案实现“两罪变一罪”的辩护成果。在法院审判阶段,董律师将继续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辩护。


刑法之剑,既为惩治犯罪而铸,亦为保障人权而立。无罪之辩,是以法为剑,为正义而辩,是对真相的追求,对正义的守护。唯有坚持实体与程序正义的统一,才能让有罪者罚当其罪,让无罪者不再蒙冤。未来,高朋律师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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