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6/04

2019年6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调查委员会公布了对中国硝酸铵反倾销的终裁结果。本案中,我所贸易团队高级合伙人张毅律师代理中国国际商会(中国贸促会)、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和中国出口最大的三家企业进行行业整体抗辩,为中国整个行业取得0.3%可忽略不计的微量反倾销税率,大大低于瑞典和泰国等其他对澳出口竞争国家(14%左右)的反倾销税率,为中国企业今后五年保住甚至扩大澳洲出口市场获得了极好的机遇。


在2018年10月24日的本案初裁中,澳大利亚调查机关裁决中国所有企业被征收39.5%高额惩罚性反倾销税,中国整个行业基本上丧失了澳洲市场。为了能够在终裁挽回初裁的不利结果,上述客户决定聘请我所担任本案的律师进行抗辩。在我们接手代理案件的短短半年期间,曾多次协调中国相关商协会和生产出口企业召开会议研讨抗辩方案和收集证据资料,并先后两次协调与澳洲调查官员和进口商见面沟通解释中方抗辩意见,随后又多次向调查机关递交了大量的抗辩材料和证据,最终在终裁彻底扭转了初裁的不利局面,为中国硝酸铵行业保住了世界最大之一的澳洲市场。


本案是澳大利亚近几年对中国反倾销案件中裁决的最低反倾销税率,在目前澳大利亚政府对中国不甚友好的背景下取得如此成果就更为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