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让巨头开放 ——关于屏蔽网址链接的分析之一
34年前,1987年的夏天——彼时,我正在工作的这家律所里,一些年轻的同事还没有出生——正在中国参加国际会议的德国教授维尔纳·措恩(Werner Zorn),和中方团队一起,于1987年9月14日21时07分,以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的名义,用德英双语,将一封电子邮件发向了德国。这通常被认为中国发出的第一封电子邮件。
这封电子邮件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到,“Across the Great Wall we can reach every corner in the world(越过长城,我们可以到达世界的每个角落)”。
时隔多年读来,仍令人澎湃。
一个德国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帮助我们迈开了走向国际互联网的第一步。这是为什么?
因为,如果没有中国的参与——如果没有每一个国家的广泛参与——就不可能叫互联网。
回想34年前,如果德国拒绝接受那封从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发来的邮件,德国并不一定会过的更好。历史证明,开放让两个国家都比34年前更为强大和繁荣。
互联网不仅意味着互联互通,还意味着非歧视。无论个人的年龄、性别、国家和种族,无论一家公司的注册资金、人数和股权,都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设想,如果一封电子邮件,因为其来自于竞争对手的邮箱,而延缓、中断、丢失,我们是否还能相信互联网?
网络中立,Network Neutrality。
34年后的今天,一众平台,热衷于打造自己的生态链。你有的,我也要有。小的经营者,面临着站队,非此即彼。竞争对手的产品或者链接,可能被降权、封禁或者至少增加打开的繁琐。因为它不仅占用自己的资源,而且将吸走宝贵的流量。
但是,2020年的10月份以来,很多情况在改变。2020年11月《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2020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2021年初,众多“二选一”行为被调查和处罚。
2021年9月9日,工信部有关业务部门召开“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会上,工信部提出有关即时通信软件的合规标准,要求限期内各平台必须按标准解除屏蔽,否则将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这三点合规标准包括:
1.具有外部网址链接访问功能的即时通信软件,对于用户分享的同种类型产品或服务的网址链接,展示和访问形式应保持一致;
2.具有外部网址链接访问功能的即时通信软件,用户在即时通信中发送和接收合法网址链接,点击链接后,在应用内以页面的形式直接打开;
3.不能对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网址链接附加额外的操作步骤,不能要求用户手动复制链接后转至第三方浏览器打开。
纵观这三点标准,不仅涉及到互联互通,更规定了一视同仁的非歧视原则。
那么,为什么在自己辛辛苦苦建设的平台上,要给他人的网址链接提供便利?而且是无差别无歧视的待遇?
它首先可以类比于古老民法中的相邻关系,可以追溯到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不出让自己的相邻权,世界上可能就不会有道路。
它其次源于对于超额垄断利润的合理遏制。《反垄断法》——一部最早起源于西方的法律,却隐约闪烁着共同富裕的光辉——它不限制小的竞争者,除非他们在从事欺诈(垄断协议)——而仅仅限制大的巨头。
垄断者通常从两个角度进行反驳对于垄断的指控:首先,它们没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次,它们采取的一切手段都是正当的。
《From Zero to one》这本书的作者,Peter Thiel,一个法学院的失意者,在转战互联网并设立PayPal之后,逆袭为一名亿万富翁。这本书虽然是他写给创业者的一本心灵鸡汤,却深刻地分析了垄断的本质。他写到:垄断者为了自我保护而撒谎。他们知道炫耀垄断会招致检查、审核,甚至遭受打击,所以为了继续不受干扰地获得垄断利润,他们会想法设法来隐瞒垄断这个事实,通常的方法是夸大竞争”。
垄断者认为,封闭竞争对手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但是,封闭并未给他们带来安全感。他们仍然惴惴不安,时刻担心一个很小的,但是颠覆性的产品产生,他们会因此失去目前拥有的一切。Peter Thiel这样写到,“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以下面这段文字作为开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而在商业中,情形恰恰相反。企业成功的原因各有不同:每个垄断企业都是靠解决一个独一无二的问题获得垄断地位;而企业失败的原因却相同:他们都无法逃脱竞争。”
因此,无论采取什么做法,都不可能使得企业逃脱竞争。垄断者无非希望采用各种能采取的做法,来维护和延长垄断的地位和时间。但是,这不会改变趋势,如同Peter Thiel所指出的那样,成功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在其他人之前,找到下一个问题,并且成功地解决它,而非将注意力集中在竞争对手上。
涂子沛在他的作品《大数据》的扉页上写道,“一个真正的信息社会,首先是一个公民社会。”——这是一本介绍美国信息公开制度的出色作品,但是因为书名的原因,可能是被误当做大数据的启蒙书,而在豆瓣读书上仅仅收获了7.3分。在这本书里,他这样写到:“正是由于数据存储器的性能不断上升、价格不断下降,人类复制、传播信息的边际成本一降再降,再加上互联网的出现,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变得前所未有的简单、方便、快捷。人类开放的梦想和渴望才得以一个接一个地实现”。
任何平台都是连接无数的企业、个人、商品和服务所组成的。平台之所以成为平台,是由于每个个体某种程度上让渡了某种权利所组成的。所以平台之所以为平台,不在于自己,更在于个体。因此,互联互通,平等对待任何对象,并非来自于平台的恩赐,而是个体让渡自身权利而获得应有的对价。
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讨论一些更加具体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