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09

近日,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鲁桂霞律师在天津市某区代理的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案件,经有效辩护,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3年12月,本案当事人X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天津市某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24年1月与鲁桂霞律师确立了委托关系。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尽职尽责开展辩护工作,积极与犯罪嫌疑人沟通,充分了解案情,最为关键的是犯罪嫌疑人非常焦虑,担心影响两个孩子的前途,辩护律师除了和当事人分析案情外,更是多次给当事人做心理辅导。


案件在2024年5月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到天津市某区检察院现场阅卷,和检察官沟通。拿到卷宗仔细阅卷之后,认真分析案件的事实、证据,查找汇总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相对不起诉案例,针对该案件的事实、涉案企业情况以及当事人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多次与检察官沟通,递交法律意见书,最终,2024年6月天津市某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X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当事人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鲁桂霞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充分发挥高朋所“人正业精”的精神,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成功让当事人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实现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