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所律师辩护有效 ,“非吸案”最终不予起诉
2021 04/25
北京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三百多亿。该公司二分公司培训经理常某也因此被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常某被拘留后其家属委托郭金辉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常某家属配合司法机关将常某在该公司四年间所获得的报酬予以退还公安机关,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常某不应被批捕的意见,经过律师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检察机关采纳律师的意见,未批准对常某的逮捕申请,公安机关对常某予以取保候审。
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后,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律师认为常某作为非公司管理层员工,对公司从事非法集资业务不知情,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犯罪,退一步讲,即使构成犯罪,其犯罪情节也很轻微,且家属积极退赔,也应做出不起诉处理。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常某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