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12/10

北京总所律师代理新疆烟草专卖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与黎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该案涉案时间跨度近20年,自2013年起至今,历经5年的艰苦诉讼,期间经历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和二审,涉及当事人12位,案情复杂。在一审法院两次作出错误判决的不利情形和巨大压力下,本所律师团队凭着坚强的意志和过硬的专业实力,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一次次的模拟庭审的辩论和对抗,多次前往乌鲁木齐和博州与客户讨论和核实事实,抽丝剥茧的分析每一份文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明晰地制定了本案的辩论思路,准备了详尽的证据材料和庭审文件,经过艰苦和不懈的多次庭审,最终我方代理意见赢得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将原告黎某近1亿元赔偿的诉讼请求,认定仅仅为7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本所代理本案获得巨大胜诉,本所律师充分维护了客户的合法利益,保障了巨额国有资产的安全,获得了客户的认同和赞赏。

本次重大疑难案件的胜诉,再次体现了高朋“人正业精”的事务所文化,高朋律师将继续秉承优质高效的专业理念,坚定成为客户寻求法律服务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