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协助中国企业在欧亚经济联盟镀锌板反倾销调查中胜诉
2019 12/08
国际文传电讯社莫斯科12月4日电,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发布消息,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的镀锌钢板产品征收12.69%-23%反倾销税。
本案中,高朋合伙人钱文婕律师代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进行无损害抗辩,帮助龙头企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阿亿科板业有限公司、山东东冶金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争取到为期5年的价格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反倾销税的豁免。此外,钱文婕律师和姜丽勇律师代理山东东阿亿科板业有限公司进行倾销的应诉,争取到全国最低税率。
作为背景,镀锌板案是欧亚经济联盟有史以来给予中国企业的第二次价格承诺。相比首次欧亚价格承诺(2015年油井管反倾销调查,亦由钱文婕律师代理),此次我方企业获得了更加优厚的出口条件。获得价格承诺的企业可以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免征反倾销税,而同一案件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出口则会被征收反倾销税。
2018年6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应俄罗斯马格尼托格尔斯克钢铁公司、新利佩茨克钢铁公司等利益相关方申请,对原产于中国、乌克兰的镀锌钢板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欧亚经济委员会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中国企业征收12.69%-17%的反倾销税,对乌克兰企业征收23%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