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12/02
2015年11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中院”)拟受理的杭州怡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评审听证会在杭州中院六楼听证室举行,经公开评审后,最终确定由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高朋杭州分所”)、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海浩”)、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平”)为本案的联合管理人。

高朋杭州分所与海浩及天平组成的联合管理人正式参与了此次评审听证会,其中高朋杭州分所主任钱育新律师担任联合管理人负责人。经杭州中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后,高朋杭州分所与海浩及天平组成的联合管理人获得票数第一的评审结果。在随后的抽签环节中,高朋杭州分所所与海浩及天平组成的联合管理人被抽中并取得担任本案破产管理管理人的资格。

自2012年以来,高朋杭州分所在涉及企业破产相关业务领域已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破产融资金融创新能力,且业绩斐然。而本次中标更是意味着高朋杭州分所在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将得到进一步发展,也希望通过此次杭州怡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管理,让高朋杭州分所在破产法律业务中获得更大的进步与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