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11/02
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简称“高朋”)联合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金中心”)共同设计舟山“海洋经济”定向融资计划,并助力舟山西码头海洋生物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发行舟山“海洋经济”定向融资计划。

定向融资计划是浙金中心在金融创新上的有益尝试,浙金中心发行定向融资计划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现状,提高金融资产配置效率,促进金融资产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理财投资需求,对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舟山“海洋经济”定向融资计划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为多功能的舟山国际水产城远洋(进口)水产品交易市场,该市场建成后将有力增强远洋渔业现代化服务保障能力,填补当前市场的空白,并将有力地加快舟山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当前经济发展将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高朋律师在此次舟山“海洋经济”定向融资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提供了全方位、专业、高效的专项法律服务,为产品的成功发行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高朋律师团队为杭州团队高级合伙人钱育新律师、陈建春律师、练慧梅律师;上海团队高级合伙人谢向阳律师、郑霄潇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