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2/27

写下这个题目时,我们已经为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连续提供了6年的理赔诉讼法律服务。从车险到非车险,从财产险到人身险,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到雇主责任险。代表保险公司处理的保险纠纷案件越多,我们愈发意识到,律师提前介入到保险理赔案件中,实在太有必要了!


一、为什么?


因为保险公司败诉的概率太高了!一方面,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保险消费者的倾斜性保护,导致很多时候保险公司成了承包一切风险的“背锅侠”;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固定的证据不够精准。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如果保险公司获取的理赔资料不够扎实,在后续保险纠纷案件的处理中会非常被动。要知道,在保险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往往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


为什么说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获取的保险理赔资料不够精准?是保险理赔人员不够专业吗?显然不是!事实上,保险理赔人员对保险相关的专业知识、保险概念及术语、保险产品背后的设计理念等非常熟悉(甚至比很多保险专业的律师都熟悉)。


二、律师介入保险理赔的优势


那么,问题在哪里呢?我们认为,问题就在于“术业有专攻”所带来的专业壁垒。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并非法律专业出身,虽然保险理赔人员对保险行业非常熟悉,但在保险理赔资料的审核认定方面,保险公司的理赔诉讼律师确实会有比较大的专业优势。


毕竟,理赔诉讼律师可以一种审视证据的视角审核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收集到的理赔资料。而一旦经过诉讼律师审视过的理赔资料,将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时,会更容易受到法庭的采信,或者,更能经受住诉讼证据规则的考验。并且,如果理赔诉讼律师在发现理赔资料尚有“缺口”时,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获得“补强性证据”,让保险公司的理赔或者拒赔更扎实、更保险,让保险公司在出庭应诉时更有底气。


三、我们的合作经验


合作经验1:与保险理赔团队并肩作战,投保人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


我们与保险公司理赔团队的合作经验表明,律师的提前介入能够让保险公司避免陷入无休止的保险纠纷诉讼中。


在某机动车损失保险理赔案件中,投保人在北汽福田公司购买了家庭自用载货汽车。车辆使用不到半年,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发生自燃,整个车辆及车上货物被烧毁。车主因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提出报案。结合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保险公司理赔负责人判断,起火原因系车辆发动机电气线路故障,因此本次事故大概率是车辆质量原因造成。而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因车辆质量引起的车辆受损,属于保险公司免赔情形。


基于上述判断,保险理赔团队负责人希望我方律师介入对保险理赔给予法律支持。为此,我们律师检索了大量的车辆自燃的相关案例,咨询了相关机构的初步意见,成功说服车主放弃对保险公司的索赔。在我们律师的协助下,车主向北汽福田提起产品责任纠纷之诉。


合作经验2:拒赔有理,法院驳回被保险人的诉讼请求


退一步讲,即便难以让保险公司避免陷入保险纠纷诉讼中,在有律师进行风险把控的保险理赔案件,通常更能经受住司法判决的考验。


某连锁酒店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保险。酒店的顾客在入住酒店后与女访客在房间发生性关系时猝死,酒店对顾客家属进行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经对理赔资料进行梳理,我方律师认为,酒店对顾客的死亡没有过错,顾客的死亡与酒店未登记访客身份信息的“过失”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本次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根据我方律师的意见,保险公司作出拒赔决定。后,酒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两级法院均驳回了酒店的诉讼请求。


合作经验3:亡羊补牢,及时发现公估报告的问题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委托保险公估机构对保险事故的原因、保险事故的损失进行查勘定损,进而,保险公司根据公估机构出具的公估报告进行理赔。


在我们处理的多起保险纠纷案件中,我们发现,公估报告并非总是靠谱的一手资料。甚至,法庭上提交的公估报告可能会成为保险公司的绊脚石。


在我们最近处理的雇主责任保险理赔案件中,我们对此深有感触。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案称,雇员(被保险人)在电梯安装的过程中坠落死亡。事故发生后第3天,保险公估机构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到现场查勘。保险公估师对现场拍照、对工友进行走访调查并形成笔录。公估师在公估报告中记载事故发生现场,没有第三人、没有监控。公估报告的公估结论为:确认XX系在从事电梯安装的过程中坠落死亡……


可问题是,在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死者的死亡过程的情况下,公估机构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呢?从当时的证据来看,公估机构只能得出XX死亡的结论。至于什么时间死亡、死亡原因、是否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死亡等等均不是公估机构所能认定的。幸好,这样一个公估报告被我们律师及时发现、及时拿下,否则,保险公司在法庭之上将面临更大的被动。


四、结语


在对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持续跟进6年之后,我们发现,当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决定时,保险公司在法庭之上的输赢就已经确定了。


在保险诉讼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律师抓住保险公司的理赔漏洞,专注于代理被保险人。这意味着,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术业有专攻。保险理赔人员更懂保险,保险理赔律师更懂法律、懂证据。与其在保险纠纷发生后让律师代理理赔诉讼,不如在保险纠纷发生前让律师提前介入、未雨绸缪。保险理赔律师,应当站在保险理赔的第一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