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10/26

2016年11月16日,随着国家工商总局的一纸公告,调查长达4年半之久的利乐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终于尘埃落定。工商系统处罚的反垄断案件虽然也不少,但过往案例均是总局授权省局查处的。利乐案可谓是总局亲自操刀的第一案,那么这起反垄断案件又有哪些启示呢?

一、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

工商总局把涉案的相关市场界定为三个市场,即纸基无菌包装设备市场(设备市场)、纸基无菌包装设备技术服务市场(技术服务市场)和纸基无菌包装材料市场(包装材料市场)。工商总局认为,在三个市场上利乐都具有支配地位,利乐的市场份额分别是50%,80%和60%。

把技术服务市场从设备市场中拆分出来,是本案一个看点。因为一般来说,原厂在一定期限内会免费提供自家设备的维修;另外一个方面,原厂可能不会提供其他厂商设备的维修服务。因此,技术服务市场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难以成为一个独立的市场。

但是,在利乐案中,该市场不仅被认定为是一个单独的市场,而且拥有最高的市场份额——80%。我们猜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大致可能是由于设备存续的时间较长,对保养和维护有较高的要求,一些零备件的价值较高,因此技术市场有了被单独划分的必要性。

在售后服务中,利乐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这说明售后市场对于利乐来说可能更为有利可图,零备件的价格应当比销售设备整机利润率更高。当然,这是硬件企业习惯的打法,用较低的产品打开市场,用较高的售后和耗材来获取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总局公布的设备的市场份额,是以设备的台数(以及灌装能力)来计算的,而不是销售金额来统计的。原因可能因为该市场不是一个透明的市场,所以金额的数据较难统计。也有可能是故意为之,如果利乐采用低价销售设备而高价提供售后服务的策略,那么用金额来统计,利乐的市场份额可能会低于50%,使用销售金额来统计市场份额较难得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结论。

二、关于搭售

关于搭售,一般来说,有两个方面的问题比较重要,其一是搭售是不是有必要;其二以何种方式来进行搭售。

设备一旦售出,所有权即发生转移,用户理论上可以自由决定使用何种耗材。但是厂商通常采用三种做法来进行限制:其一是设置一定的技术门槛,使得非原装的耗材无法使用。这种做法在电子行业屡见不鲜,例如非原装的墨盒可能无法打印,这是较为赤裸的搭售。其二是通过合同的约定,如果不使用原厂配件,用户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三是规定,如果使用非原厂耗材,厂家将豁免对于设备的瑕疵担保责任。

我们注意到,工商总局认定利乐实施了上述方式二和方式三。但是对于方式三,也不易一棍子打死,由于通用型耗材的质量并不可控,如果要求设备企业承担较为广泛的瑕疵担保责任,可能会推高设备的价格,反而不利于终端用户。因此,建议对于方式三,是否被认定为搭售行为,仍然要根据个案来进行判定。

三、关于限定交易

工商总局认定利乐限定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华新)及其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红塔)与第三方交易的行为。

根据决定书,我们理解,上述两家公司和利乐有较为长期的合作关系,而且利乐向两家公司提供了一些专有技术信息。

不过,工商总局认定13项利乐信息属于行业公知信息,或者是其他设备企业所掌握的信息,因此,不构成专有信息。

但是,如果我们走的远些,假设这些利乐信息构成专有信息,那么利乐是否就可以限定被许可人的交易了吗?理论上来说,许可人的核心权利,应当是允许被许可人使用,以及要求其支付许可费用。但是,在被许可人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之后,对于制成品的限定交易,可能会超越保护知识产权的限度。

因此,对于非关联的耗材厂家实施限制交易的措施,就有可能产生反垄断的合规风险。

四、关于忠诚折扣

工商总局认定利乐实施了忠诚折扣。一般来说,忠诚折扣鼓励交易相对人和自己交易,是非常有效的营销措施。但是,当运用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忠诚折扣的效果和低价倾销类似,可以有效地打击竞争对手,在竞争对手被逐出市场后再进行提价,因此具有反竞争性。

典型的忠诚折扣以用户购买数量在其全部购买量的比例,来提供折扣。从利乐案来说,其提供的折扣,特别是追溯性的折扣,可能推动用户进行更为积极的购买,因此可以被定性为忠诚折扣。

忠诚折扣被处罚的案例,并不多见。这是因为,首先,表面上看,它给予交易相对人提供了优惠;其次,折扣的提供较为隐蔽,并非是直接地限定交易条件。

但是,该案无疑在忠诚折扣方面开了先河,因此,对于细分市场的领跑者,如何规范管理忠诚折扣,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五、关于行政处罚金额

我们注意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认定经营者垄断行为违法所得和确定罚款的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滥用通过市场竞争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初始罚款比例宜界定为2%。则说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竞争性,要低于垄断协议的行为。

对于利乐,本次处罚金额为7%。但是,7%的处罚结论是如何做出,在2%的基准上,综合考虑了哪些因素,处罚决定书语焉不详。我们也期待,今后的处罚决定书,应当对于处罚具体幅度的得出,给予更多的说理,从而对于被处罚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提供更高的透明度。

六、合规建议

对于细分市场的垄断者,利乐案提出了新的需要关注的合规问题:

1.售后市场可能会被界定为一个单独的市场;

2.限定用户使用原厂耗材,否则厂家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合同条款,将被认定为搭售;

3.限定耗材企业向第三方供货,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哪怕是基于知识产权的约定,除非该耗材企业是设备厂家的控股企业;

4.忠诚折扣应当被清理。


作者:姜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