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大医精诚,但求不负所托
他曾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审判长,
是一位有着13年审判工作经验的民事法官,
在三尺法台的天地中,肩负着裁判是非曲直和定分止争的重要使命;
如今的他,是“他人眼中的逆行者”,
是一位不被定义的、希望依靠专业力量,不负所托的优秀律师。
从放下法槌,放弃大众眼里的“铁饭碗”,主动跳出舒适圈,选择在律师赛道上从“零”开始。他的每一步看似“出乎意料”,却又都在“情理之中”。本期就请跟随笔者,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志坚律师的故事吧。
“纵然“逆行”,但始终与法律信仰同行
在加入高朋之前,魏律师曾先后担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长。对于法律人来说,法官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信仰。能够成为一名法官,是不少法律人的终极梦想,而他却选择成为了他人眼中的“逆行者”。

在谈及这个很“酷”的决定时,魏律师说“律师是一份能够让我同时找到存在感、成就感、挫折感,还有乐趣的职业。但真正让我正视律师这份职业,还要感谢一次特殊的经历。”
三年时间,六道程序,正义虽迟,但到
这是我作为合伙人处理的第一个案件,它具有双重性质,既「特别大,但又特别小」。之所以说「小」,是因为这个案件仅仅是一个房屋买卖纠纷案且最初的诉讼目的非常简单明了,我方作为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解除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双倍返还定金,案件标的总共38万元。而「大」是因为对于当事人而言,每一个“小案子”都是他们的“大事件”,判决结果不止是一纸文书,是他们对于法律公正的期待。
从最初对于案件的初步研判,到签订服务合同时当事人问及对于裁判结果的预判,我始终自信地认为这是一个“不应该输的案子”。但实际结果却是一审驳回本诉请求(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及反诉请求(我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双输局面,且二审“意外”地维持了原判。当事人虽未对我的诉讼策略提出质疑,但“对法律的失望”溢于言表。我也“失望”,但仍保留着一丝希望。因此,我强烈建议当事人申请再审,即使无偿提供后续法律服务亦在所不惜,只为坚守心中对于法律公平、正义的信仰。
“幸运”的是,对方在我方提起再审前,依据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结果提起了新的起诉,要求我方赔付房款20%的违约金,这一新诉“意外”地帮我证明了一个“荒谬的结果”:我方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违约,却因为一审的错误认定有可能面临20%的违约金赔偿。
经重审后,一审、二审程序最终纠错,我方当事人大获全胜。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在历经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指令再审、重审后一审、二审六道程序后,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虽然这个案件险些击碎了我的职业底气,但也是因为它,让我真正做到了与当事人感同身受,亦更加珍视每一个案子和每一位当事人的委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我在诉,办好每一案,从来就不该只是一句口号。”—— 魏志坚律师
律途,一直在路上
对于医生而言,“时间就是生命”;而对于商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显然,不同职业和不同的人对于时间价值的理解和衡量是截然不同的。我并不否认,在某些情况下,对于律师来说,时间确实是一种成本,甚至可以等同于金钱。如果仅仅从这个角度来计算和评估,在处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似乎是「失」的一方。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却认为自己是「得」的一方。我的当事人因为我的坚持和专业,得到了应有的公正,重获了对于法律的信心。而我,也得到了我的执业方向。
我经常在想,律师追求的究竟是什么?是赢得每一个案件的胜利?还是在法庭上获得对手和法官的认可与肯定?很多人会认为律师的终极追求是名利双收,成为社会上人人羡慕的精英阶层。或许,这些目标固然重要,因为它们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律师职业的成功和成就感。
可对此我有着自己的坚持和理想,身为一名法律人,我期盼社会制度是良法,期盼每一个良法得到执行,期盼每一个人在公正、有序、有良心的社会中和谐生活,期盼每一个遵守规则的人得到“好报”,期盼每一个违背规则的人“受到惩罚”,亦期盼法律“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今年是魏律师职业生涯的第八个年头,在谈及未来的职业愿景时,魏律师说“「资深」、「领域」是律师获得客户委托的护城河,但相比这些寻常标签,我更愿意成为他人眼中「专业」且「值得信任」的律师,而不是一名万金油律师。”
不求大医精诚,但求不负所托
所谓大医精诚,第一是“精”,即要求医者要有精湛的医术;第二是“诚”,即要求医者要有高尚的品德修养。对于律师而言,同样如此。律师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其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样需要达到“精”与“诚”的境界。
“精”是指律师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巧,才能在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和判例中,找到最有力的依据,为当事人提供最精准的法律服务。而“诚”则是指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应怀有“见彼苦恼,若己有之”的心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用尽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精诚之心是从事律师的根本,是一位好律师不可或缺的优良品质。它不仅体现了律师对职业的忠诚和敬业,亦是「仁心」最直接的体现。对于律师来说,只有具备了「仁心」,才能真正地做到“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才能真正地实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使命。拥有「仁心」的律师,无分标的额之大小,亦不会因为案件的复杂或困难而退缩,更不会因为利益的诱惑而偏离正道。相反,会以一种坚定的信念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在每一个案件中展现出对正义的追求和对公平的坚守,为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然而“仁心”是体,“仁术”是用。空有济世之心,没有真才实学,没有高超的业务水准,亦是无用。
在法律的海洋中,律师是导航者,是客户的灯塔。我们不仅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还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正如航海者在茫茫大海中依靠星辰定位,律师需要在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依靠法律条文和判例来指引方向。随着社会法治进程,法律的制定与修改一直在与时俱进,律师的专业储备同样需要实时更新。一名好的律师要时刻保持学习和进步,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只有认真钻研,业精于勤,才能在专业领域小有建树,才能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从容应对各种挑战,让客户感受到你的专业价值,这是律师的专业技能,也是一名律师基本的专业担当。

“用专业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负所托,是超越于金钱、名誉之上的大智大勇。”—— 魏志坚律师
人生是场马拉松,不是百米赛
做事先做人,立业先立德
我经常跟团队的年轻律师们说,我能教给他们的不多,唯有三条,是我多年职业生涯留存下来的经验,可以给他们略做参考。
一是,时刻将专业高度放在第一位,努力成为一位值得信任、值得尊重、值得专业佩服的律师。把委托人的每一件事情办好,把每一个案件做好,让客户从你的专业服务中得到权益的实现,方能行之更远,更稳。
二是,懂得“舍得”,善于“分享”,不畏“牺牲”,对于当事人、合作伙伴都是一样的,律师依靠的是脑力,但却不能吝啬脑力,更不要吝啬分享成果。我常说,我可能是所里合作律师最多的合伙人之一,我认为,由更专业的人,做更专业的事,强强联手才是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最优方式,亦是最好的结果。
三是,要善于“望闻问切”,要具有前瞻性,不仅要帮助客户解决当下的难题,还要帮助客户从长远角度规避问题。在法庭上,律师是客户的代言人,为客户利益发声。在法律服务道路上,律师要像探险家一样,勇于面对未知和挑战。与客户建立信任关系,成为他们的朋友和伙伴,共同面对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只有这样,律师才能真正成为客户最可靠的法律守护者,让每一个客户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