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07/06
近年来,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全力以赴开展文明单位建设,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跟上海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为提高上海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作贡献;进一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通过静安区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情况报告,促进我所的社会责任意识、单位文明程度和道德形象的不断提升,推进上海静安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高朋所通过积极开展救灾与慈善捐助、参加扶贫帮困、帮老助残等各类公益活动来提高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道德心。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被评为2013-2014年度静安区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