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杭州所助力萍乡银江金科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

2017 07/07
近日,由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科娱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300459)共同发起设立的萍乡银江金科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得江西省金融办批准,将于江西省萍乡市泸溪县筹建。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可通过网络平台面向全国开展线上小额贷款业务和萍乡市内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业务等,属于新型“互联网+”类金融企业,建成后每年可发放网络小额贷款25亿元。

根据江西省有关文件的规定,申请设立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应具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性条件,筹建申请材料包括律师中介机构出具的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所有股东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本所律师接受委托,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发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关于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助力萍乡银江金科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

本所钱育新、毛志英、陈建春律师承担了本次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