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08/09
2016年6月8日,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经其第一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特聘请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为其副会长单位,并向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颁发“副会长证”。

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是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经浙江省民政厅核准,以保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作为协会的特聘副会长单位,将与协会在企业风险防范的课题研究、专业宣讲、法律咨询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共同为企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