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01/24
2016年1月18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发表谈话,就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 案(案件编号DS397),宣布中方在执行之诉的上诉阶段获得最终胜诉。这长达100页 的上诉机构报告几乎全部支持了中方的上诉主张,驳斥了欧盟的上诉主张,中方可谓完胜。至此,始于2009年的中欧紧固件WTO争端案程序基本宣告结束。

该案由于在很多方面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无疑将载入史册。该案是中国第一次在世贸 组织起诉欧盟并获得胜诉;第一次作为原告获得执行之诉的胜利;欧盟被迫修改了其立法;如果欧盟不能立即撤销反倾销措施,中国将在加入世贸后第一次对欧盟行使报复权。如欧盟撤销该措施,则为中国企业带来每年约10亿美金的出口机。

高朋是本案代理中国商务部的唯一中国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奔赴瑞士日内瓦多达5次,听证会合计长达10天;高朋和代理该案的比利时VBB律师事务所一同工作提交了 约1700页英文书面陈述;提交了约130份证据;回答约220个问题。多名合伙人和律师先后在不同阶段参与了本案原审和执行程序,具体包括:合伙人王磊、姜丽勇;律师和律师助理:钱文婕、何娉、张博和秦一。

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财新网、人民网、新浪、网易、搜狐、环球日报、新京报、等上百家中国主流媒体,以及路透社、彭博社等多家外国媒体对于该案进行了报道和采访。

高朋为本所律师在本重大代理案件中获胜,感到高兴和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