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07/18
继2010年12月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公布了“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的裁决报告之后,欧盟和中国均向WTO上诉机构提起上诉。2011年7月15日,上诉机构公布其报告,维持专家组裁决,即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中有关“单独税率”的规定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同时上诉机构推翻专家组裁决,认定欧盟对中国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中,在界定国内产业和公平比较正常价格和出口价格方面,欧盟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至此,中国在WTO中诉欧盟第一案,以中方彻底胜诉告终。

欧盟2009年1月对中国出口欧盟紧固件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涉及中国1700多家企业,贸易额高达50多亿人民币。同年7月中国将欧盟此举告至WTO诉诸争端解决。作为参与此案代理中国政府的中方律师,王磊律师在过去近两年时间里,历经磋商、提交书面陈述、听证会等专家组审案程序,最后历经上诉书面陈述、被上诉书面陈述、上诉听证会等上诉程序,最终圆满完成代理工作。高朋所为本所律师首次代理中国政府在WTO应诉获胜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