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04/12
经过积极沟通和认真筹措,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已于2010年4月9日获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

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是高朋律师事务所继设立上海、天津、扬州、泰州分所之后,为继续拓展长三角的法律服务领域而采取的又一积极策略。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发挥高朋律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优势及地缘优势,努力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法律服务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