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02/13
近日,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浙江中宙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取得决定性进展,其重整计划草案经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并获得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浙江中宙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宙股份”)位于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是一家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品质、高光效LED器件及应用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占地50亩、建筑面积达27000平方米的生产基地,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照明级白光LED封装企业,国内规模较大的LED封装企业、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的重点企业,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产品竞争力。

2015年以来,因市场下行压力等因素,中宙股份经营陷入困境。2015年3月30日,经公司债权人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中宙股份破产重整一案,同时指定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为破产管理人,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钱育新主任担任管理人团队的总负责人。

作为杭州市余杭区首个破产重整案,以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为主的破产管理人团队高度重视,勤勉尽职,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推动公司重整成功。2016年5月,余杭区人民法院裁定中宙股份与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宙照明”)合并重整。经过多轮招募,管理人最终确定一家专业的产业并购基金为中宙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2017年1月13日的债权人会议投票表决。

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得到债权人会议的高度认可。债权人会议分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组进行分组表决,并设出资人组对有关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经投票,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款债权组全票通过,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也都高票通过。经管理人申请,2017年1月23日余杭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迈出了重整成功最关键的一步。

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近年来在破产业务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已担任房地产公司、生产制造企业等多个破产案件的破产管理人,积极发挥律所事务所作管理人的专业优势,得到破产审理法院和债权人的高度肯定。随着企业破产审判市场化常态化,高朋律所在破产管理人业务上必将取得更加长足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