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1/09
11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中国出口的钢铁紧固件(不包含不锈钢紧固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此次调查是应欧洲工业紧固件协会(European Industrial Fasteners Institute)2007年9月26日提交的申请发起的。调查产品涉及的海关税则号码为7318 12 90,7318 14 91,7318 14 99,7318 15 59,7318 15 69,7318 15 81,7318 15 89,7318 15 90,7318 21 00和7318 22 00(仅供参考,以产品描述为准)。

根据欧盟反倾销程序,相关企业应在10日内提交应诉并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应诉资料,就以印度作为替代国是否适当发表评论,并在15天内提交抽样问卷答复和市场经济地位申请。

通常,欧盟委员会在立案后9个月内作出初步裁定,15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一旦作出肯定裁决,欧盟27国海关即自初步裁定公告之日起,根据各企业是否应诉和应诉结果征收临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