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所入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准入名册候选机构公示名单
2007 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7月统一编制第一批北京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市高院编制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按照严格的评审程序,依照律师事务所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分排名,确定了第一批准入名单,并予以公示,高朋所凭借执业业绩、机构规模、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经验、执业能力、专业水准五项测评的优异成绩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