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01/12
2007年1月2日,本所贸易团队代理广州万邦鞋业有限公司向欧洲初审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要求该院撤销欧盟理事会2006年10月6日通过的、并于次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对中国和越南进口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的第1472/2006号规则。

广州万邦鞋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万国(清新)鞋业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生产运动鞋的大型企业,也是欧盟2005年7月7日发起的对华皮鞋反倾销调查案中被抽中全面调查的企业(在全国13家中占2家)。在调查阶段,本所配合它们的欧洲进口商,最终成功将特种技术运动鞋排除在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外,从而使得这两家公司对欧盟出口的皮鞋98%以上可获免征反倾销税。

尽管广州万邦鞋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万国(清新)鞋业有限公司提出市场经济待遇和单独税率申请,回答了调查问卷并接受了实地核查,而且提交了大量的抗辩和评论材料,但欧盟仍然拒绝了公司市场经济待遇和单独税率请求,并对该公司裁定16.5%的反倾销税。对此,公司不服并要求提出上诉。为此,本所国际贸易法团队将全力以赴,为广州万邦鞋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万国(清新)鞋业有限公司争取一切可能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