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被“中国企业版权联盟”列为法律援助事务所

2006 12/12
2006年12月11日,本所王力博律师应邀出席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单位发起召开的“中国企业版权联盟”成立大会。本所被该联盟正式列为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单位,接受联盟聘请和推荐参与联盟成员的法律咨询、援助和维权工作。“中国企业版权联盟” 是由盛大、网易、新浪、微软中国、北京金山和三辰卡通等六大企业倡议,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家版权局及各方支持下成立的版权相关产业的企业民间联合体,它将成为版权企业与政府、行业协会进行有效沟通、反映版权企业呼声并推进版权企业维权的重要平台。 

本所积极参与了联盟的筹备工作,王律师应邀多次参与了联盟设立所涉及有关法律问题的讨论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