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蒙蒙律师受邀参加“领域立法与财税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研讨会
2025年5月24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江西财经大学主办的“领域立法与财税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研讨会在江西南昌举行,众立法学专家、财税法学专家共聚南昌,研讨领域立法、财税重点领域立法、领域法学、立法实践等问题。我所高级合伙人贾蒙蒙受邀参会,并就“破产程序中税务争议解决机制的立法完善”这一主题作主旨发言。
贾蒙蒙律师
贾律师结合其办理的多起破产清算企业所遇税务争议案例,提出关于破产程序领域内的几点涉税立法思考。第一,税务处理文书送达后,税收债权成立,行政复议并不影响执行,那么,破产管理人是否可以直接为税务机关确认债权?第二,若企业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是否有权要求管理人提起复议,若管理人拒绝提起,企业或第三人是否有救济渠道?第三,如破产中的企业遇到税务稽查,稽查案件的长期未决,影响破产程序的推进时,应如何处理税收债权的申报节点与稽查案件办结期限的矛盾?第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法院管理的账户中,破产管理人即便同意提起复议,但因其无法动用账户中的资金作清税前置又无法提供纳税担保,这是否就意味着破产中的企业遇到税务处理,是完全无救济渠道的?贾律师对于破产领域税务立法的发言引起与会者的思考与讨论。
活动现场
贾律师团队深耕涉税法律服务领域多年,重视税法理论研究、关注涉税立法动态。贾律师认为,对税法学和立法学的研究,有助于在税案办理中(尤其是涉及条款适用问题时)理解和适用涉税条款,让其从立法原意、税法理论角度为案件寻找突破口。同时,贾律师长期一线办理税案的经验,让她深度了解部分涉税法律文件在实务应用中的不足,这可以为涉税立法的完善提供充实的案例素材,尤其适用于依赖于实证研究方法的领域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