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12/11
2013年12月10日下午,北京仲裁委员会(下称北仲)文化传媒研究小组成立会议暨第一次会议在北仲第二会议室举行。

北仲秘书长林志炜、业务二处处长姜秋菊及北仲仲裁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张连生先生,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制片人分会法律部主任徐波先生做为嘉宾莅临会议。

张峥律师主持了会议并做了《中美演艺经纪制度比较》的主题发言。北仲仲裁员孙晓洋、张起淮、庞正中、马晓刚、仇刚分别进行了题为《演艺经纪合同有关问题浅谈》、《艺人与演艺公司合作关系的法律问题》、《影视合同纠纷案件仲裁心得》、《影视业的版权困惑》、《电视媒体有关合同情况》的主题发言。与会的仲裁员及嘉宾针对文化传媒热点问题及文化传媒研究小组今后的工作方向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林志炜秘书长做会议总结,他强调文化传媒研究小组是仲裁员自己的专业组织,应致力于在文化传媒行业内传播风险防范的理念;努力发现新问题,达成新共识;使研究成果有助于北仲公平、公正的处理相关案件;对于相同类型的案件努力做到裁决尺度统一。他预祝文化传媒研究小组能够做成北仲的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