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争议解决, 不良资产处置, 家族财富管理,
陈文颖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
陈文颖律师对处理投融资、建设工程、基础设施、房地产、文娱传媒等业务领域的争议有着丰富的经验,擅长于处理各类复杂交易结构的金融、资本市场争议,以及类型多元的复杂商事争议,并具有丰富的金融非诉经验和商业思维。
陈文颖律师曾为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提供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代理和处理过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仲裁委员会等国内多地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诉讼、仲裁案件。多数案件取得胜诉判决、裁决和令客户满意的结果。
北京大学研究生 法学
四川大学本科 法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金融业务研究会委员
代表某国有基金,处理其与某能源企业之间在北京金融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
代表某集体企业下属公司,处理其与某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的系列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件,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
代表某国有企业,应对某地方银行提起的差额补偿合同诉讼,争议金额近人民币5亿元
代表某知名外国公司,处理其与一家大型央企之间有关独立保函的诉讼,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代表某外资基金,处理其在贸仲提起的股权转让合同仲裁案,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
代表某外资公司,处理其与多家污水处理企业之间在贸仲、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多宗工程总包合同仲裁案,争议金额近人民币5,000万元
代表某供水企业,在贸仲提起针对某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协议仲裁案
代表某上市医药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依据其与某公司创始股东之间的“对赌协议”在贸仲提起相关仲裁案件
代表某投资公司,应对山东某企业在贸仲提起的股权转让合同仲裁案,并代表该投资公司在贸仲提起相关关联仲裁案件
代表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理其与某上市公司大股东之间在贸仲的多宗仲裁案件,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问题浅析
从婚姻的契约性谈“忠实协议”的效力,载科技资讯,2008年第19期论登记生效主义下的物权消极变动,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8期
- 中文
-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