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2/30

2021年12月29日,继“薇娅”爆出巨额税务补罚款,仅一周之余,“张庭林瑞阳夫妇公司涉嫌传销被查处”登上热搜,24小时内阅读量突破7.8亿。这一事件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权?作为该“传销”行为的各级参与者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又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曾因产品质量问题反复遭到投诉为何还能继续经营,是否应承担以及如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为何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调查而非公安机关?有关传销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可能涉及何罪?上述诸多法律问题涉及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各领域范畴,均需要专业人士深入研究解决。

我们现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对法律法规如何认定传销及传销的表现形式进行简要介绍,呼吁企业经营应遵守合规底线。后续我们将继续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深入探讨企业合规管理相关问题。

事件简要回顾

2021年12月24日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已经接到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证函的回复。回复称,根据多起群众举报核查,2021年6月5日,该局对上海达尔威涉嫌传销立案调查,并逐级向上级报备。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到,因上海达尔威利用金融机构转移或隐匿涉传销资金,该局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1年12月28日晚

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上海市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被调查。

2021年12月29日凌晨

微博账号TST庭秘密回应称,“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遵从政府指导,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非常感谢河北石家庄政府指导我司排查风险,目前公示运营一切正常,我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2021年12月30日

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再度发声表示,相关传销组织自2013年开始,具有跨度时间长、涉及人员多、涉案资金大三大特点,目前已进入财务审计阶段。

什么是传销?

我们都知道传销是违法的,但是实际生活中经常有不少人极易被传销的外衣所诱惑,那么什么是传销呢?传销的本质就是“庞氏骗局”,通俗的讲就是一种通过人拉人进行销售的非法活动,法律法规是如何界定传销行为的呢?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中典型表现形式: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类型、新手段的传销模式也陆续显现。

企业经营应遵守合规底线

企业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很显然,上海达尔威贸易公司此次事件是一起企业不合规引发的重大事件。根据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23日给“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的《关于查证函的回复》内容,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

上海达尔威贸易公司的不合规行为产生了极大的合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因目前案件仍在调查过程中,初步判断此次不合规事件引发的法律风险可能存在如下三种情况:

其一是认定张庭林瑞阳夫妇及公司的行为涉及虚假宣传,不认定为传销,此种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是最轻的。

其二是经查证后认定相关行为已构成传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其三是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最终按照刑事法律追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及其他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张庭林瑞阳夫妇几乎再无翻身的可能。

企业经营应遵守合规底线,合规经营是企业稳健经营的内在保证。同时,企业应重视合规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应当贯彻企业运营管理全过程。合规管理不仅助力企业进行风险防控,防止企业触碰法律红线,也可以帮助企业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通过预定的管理制度实现风险可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