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亿元的合同诈骗案嫌疑人被不起诉

2021 07/22

近日,我所高级合伙人董晓华律师承办的一个涉案亿元的合同诈骗案当事人,经过5个多月的工作,检察院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该案之所以能取得圆满结果,得益于当事人、辩护人和家属的坚定信念,更得益于检察官坚持原则、秉公办案的职业操守。


今年二月份一个晚上,董晓华律师接到当事人电话,他被广东警方通缉,迫于压力准备去自首,想在自首之前请好辩护律师。和当事人孙某在电话里交谈一个小时后,董律师改变了第二天行程直接飞到了浙江舟山。当天晚上,和孙某、其妻子及公司高管一起开会研究案情,并详细查阅了公司的合同等材料。初步了解案情后,发现孙某因为在航次租船合同上多盖了一个章,无辜地被牵扯进别人的民事纠纷,而发生纠纷的导火索是疫情造成的油价狂跌。董律师抓紧时间整理了一些关键材料,让孙某带上去广东自首,并交代要如实跟警方讲。


孙某被刑事拘留后,董律师继续搜集材料,和公司的相关经办人深入了解,逐渐形成了明确的思路。案件移送到某区级检察院审查逮捕,董律师及时约检察官沟通案情,递交了无罪的法律意见和一大本证据材料。检察官认真听取了意见,但遗憾地是最终还是批准逮捕。


因涉案总金额达一亿多元,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市级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阅卷,董律师全面了解了案件涉及的十多家公司的关系,更加确信这是一个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随后根据案卷材料重新撰写了法律意见,约承办检察官见面沟通,递交了法律意见和证据材料。得益于董律师多年的检察官工作经验,她准确地把握了案情,也准确地了解承办人的所思所想,尽管沟通时间不长,但双方都聚焦在案件关键问题上,没有一句废话。检察官表示案件复杂,需要退补。


结合证据材料,董律师在会见过程中,详细和当事人分析了案情及每个行为的法律意义。虽然一开始当事人也觉得自己冤,但对发生的一系列行为理不清逻辑关系和法律意义。多次会见后,当事人能够清晰明白地表达每个行为的初衷、目的及效果,避免了在提讯时答非所问,思维混乱。案件退补重报后,侦查机关又调取了十多本证据,使案情进一步清晰。董律师根据退补调取的证据,又写了补充法律意见,再次约检察官见面沟通。随后和检察官保持电话沟通。


在等待过程中,董晓华坚信检察院会做不起诉处理。但家属很不乐观,因为被害公司是当地大国企,考虑到地方保护主义,觉得不起诉可能性微乎其微,特别是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但董律师跟他们分析了逮捕和起诉的不同意义,告诉他们要相信检察院能排除干扰,秉公执法。


在案件到期前三天终于等到了检察官的通知,检察院决定对孙某做不起诉处理,而且第二天就释放,尽管那天是个周六。周六清晨,董律师陪家属早早到看守所门口接人。亲人相见后,相拥而泣,而董律师则匆匆踏上了归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