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05/12
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长期注重社会公益活动,除积极参加省市律师协会组织的法律援助活动外,还积极委派党员律师参与各类纠纷调解工作,共有六名律师担任区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调解员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员,为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耗费了大量精力。

2012年5月8日,高朋南京所高级合伙人张金岭律师应南京市白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邀请,担任朱某等17人与南京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员。因案件涉及公司清算和群体性仲裁,案情非常复杂。张金岭律师根据长期担任调解员的经验和所掌握的法律法规,紧紧抓住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心态,一举将17个案件调解结案,成功化解一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