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泰州)分所潘如东律师参与政府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12 04/13
高朋泰州分所主任律师潘如东经过7个多月的工作,成功办结了泰州市首例律师参与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

自2011年6月开始,潘如东律师受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项目系政府投资的环保项目,总投资5.6亿元。

潘如东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广泛的走访和调查,多次参加该项目有关的座谈会、听证会,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反复的论证,对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判,并提出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2011年12月,潘如东律师编制的《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配套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专家评审会论证通过。近期,该项目的实施取得决策部门的审批。

泰州市政府法制办、综治办、维稳办对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项目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