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腾律师接受律新社采访,探究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未来趋势
近日,律新社研究中心在《精品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3)》调研中,与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学腾,及全程参与西部地区首单知识产权ABS产品发行的团队成员,大公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讲师余玲进行了对话交流,探究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本文摘取了律新社采访周学腾律师的精华内容进行转发解读,以飨读者。
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正在蓬勃发展。
数据显示,2022年,沪深两地交易所累计成功发行86单知识产权的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达到216亿元,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为4,868.8亿元,知识产权证券化占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比重约为4.4%。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展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19,772.7亿元。据此测算,知识产权证券化占总的资产证券化比重约为1.1%。
尽管当下知识产权证券化在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以及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占比还不高,但市场正在逐步接纳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资本开始意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其金融属性值得被进一步挖掘利用。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学腾在接受律新社调研时谈到,从市场需求主体的角度来看,如果企业融资,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能够打通的话,其本身的市场需求是较为旺盛的。截至2022年底,沪深交易所共发行91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占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发行规模的0.3%,比重尚小。如果能够解决知识产权评估困难、估值手段以及风险分担手段等问题,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融资模式将更加多样,业务体量将大幅提升。
尽管前途一片光明,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知识产权证券化仍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从现有的发行主体来看,目前90%以上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都是由政府作为发起方;这也是与传统资产证券化有所不同的地方。周学腾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目前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底层资产比较单一,主要依赖于外部增信,而国有企业或者地方政府恰恰拥有更高的信用评级。
对知识产权证券化面临的挑战,周学腾认为,底层资产比较单一、地方政府或者地方国有企业参与为主本身就是一个挑战。在充分的市场中,交易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尤其是民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更迫切。在这样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更加合理的评估方法操作指引,使该领域更加客观规范,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对于知识产权证券化这一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受访律师的态度分成了两派,70%的受访律师认为现在谈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还为时尚早,当前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更多的是虚大于实;还有30%的律师认为尽管知识产权证券化在中国仍处于萌芽期,但从长远来看,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针对以上两种观点,律新社研究中心和周学腾进行了深入交流。
周学腾认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积极意义,她表示,任何一个领域都要先行先试,然后才能够推动该领域的发展。她认为知识产权证券化,其实在国家层面和市场层面都已具备了一定的条件,目前行业中的试点也做得不错,但全面推广还需要一定时间。如果能够进一步完善整个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中的业务操作指引,如尽调指引办法、制度安排、业务操作规范、交易结构的合理性、外部评级机构的介入等,让市场主体在遇到问题时,能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或者法律服务主体的价值。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资本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潜力和市场空间是巨大的,但其本质仍属于金融衍生工具,在各方面都受到限制。据美国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SIFMA)的统计数据,2019年美国特许权类证券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类资产)存量规模220亿美元,仅占美国全部证券化产品存量规模的1.4%。横向对比来看,中国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规模仍有潜力有待挖掘。但必须指出的是,即便是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证券化也难以成为主流的融资方式。
周学腾看好知识产权证券化未来的发展,她认为,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能很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服务于十四五国家战略规划的定位和需求。与此同时,她也认为知识产权证券化不太可能成为主流的融资模式,主流的融资模式还是传统的银行间融资模式,知识产权证券化并不是发挥替代作用,而是起到积极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