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协助中国企业成功应对美国塑胶地板337调查

2020 09/30


2019年5月16日,根据莫霍克工业公司(Mohawk Industries,Inc)、地板工业公司(Flooring Industries.Ltd)以及IVC公司(下文统称“申请人”)的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启动了美国豪华塑胶地板337调查(Certain Luxury Vinyl Tile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号:337-TA-1155)。该案共有45个企业被列为被告,其中包括19家中国企业。

申请人递交诉状之后,高朋律师事务所便与美国AMS律师事务所和美国Webb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团,联合代理浙江晶通塑胶有限公司、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盛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长兴森大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应诉。在调查过程中,我方成功地将非锁扣产品排除在调查范围之外,并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前提下,争取到客户满意的和解结果。

2020年9月16日,ITC发布终裁,决定对侵权的进口涉案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并将公告提交美国总统和贸易代表。总统复审期间,对于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涉及的产品,进口时须缴纳每平方米0.08美元的保证金。

对于我方代理的多家应诉企业,将不会受到前述贸易措施的影响。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中国企业通过积极应诉保住出口市场份额,实属不易。本所合伙人钱文婕律师和上海分所团队负责本案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工作。

ITC终裁公告: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155_notice09162020sg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