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03/14
经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申请,2014年3月6日,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委员会下发[2014]第5号文件《关于同意建立中共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支部委员会的批复》,批复同意成立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支部委员会,同时任命王黎黎同志为高朋(上海)所党支部书记。高朋(上海)所支部委员会的成立,是高朋(上海)所党建工作的新篇章,同时也是加强分所凝集力的有效手段。相信在高朋(上海)所支部委员会各位党员同志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下,高朋(上海)所的各项工作能够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