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2/14
从《哪吒之魔童降世》到《哪吒之魔童闹海》,《哪吒》系列电影在票房上收获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哪吒2》于2月6日正式登顶中国影史票房冠军,2月13日突破100亿票房,其海外上映也在全球多个国家逐步定档,在北美、加拿大反响热烈。“哪吒”已成为现象级大IP,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是为整个影视行业树立了值得学习的范例。

图片源自《哪吒之魔童闹海》官方微博

图片源自“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一、《哪吒之魔童降世》IP护城河: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

2019年,《哪吒1》以50亿票房刷新国产动画电影纪录,但鲜为人知的是,其背后的知识产权保护布局,堪称国产影视IP商业化的教科书级案例。

(一)版权确权:从“剧本”到“像素”的全链条保护

《哪吒1》出品方光线传媒在电影立项之初便完成了核心知识产权的系统登记:对于剧本与分镜,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剧本、分镜脚本进行著作权登记,明确权利归属;对于角色形象,对哪吒、敖丙等核心角色的人物设定图、3D建模数据申请美术作品版权保护;对于技术成果,动画制作中开发的1600余个特效镜头相关技术方案,部分申请了软件著作权及技术秘密保护。

(二)商标防御:200+商标构筑商业化防火墙

据公开数据显示,光线传媒在2019年电影上映前3个月便启动商标注册,

图片源自“CCTV财经”频道官网

覆盖45个国际分类中的30余类,并且重点布局:

1、核心防御类:第9类(数码产品)、第16类(文具)、第25类(服装)、第28类(玩具)等衍生品高频类别;

2、长线布局类:第41类(主题乐园)、第35类(商业特许经营)等潜在商业化场景;

3、关键词拦截:注册“魔童降世”“我命由我不由天”等台词及英文译名商标,防止抢注。

(三)衍生品授权:用“合同”锁定IP价值链

《哪吒1》衍生品销售额超1.2亿元,其成功离不开严格的授权管理体系,国内影视IP衍生品侵权率长期超60%,《哪吒1》的合同约束+技术监测模式为行业提供了合规样本。

图片源自“末那工作室”官方微信公众号

1、分级授权:将合作方分为一级授权商(手办厂商末那工作室)、二级经销商,明确销售渠道与地域限制;

2、品质管控:合同约定衍生品设计需经版权方审核,防止形象扭曲,如某侵权方擅自生产“黑化版哪吒”被起诉;

3、动态监测:通过区块链技术对授权商品进行溯源,联合电商平台下架3000余件盗版商品。

(四)反盗版攻坚:法律与技术双轨狙击

电影上映期间,出品方采取了“教科书式”反盗版组合拳,“预防性司法+技术防控”的组合防御之下,《哪吒》盗版资源传播量较同期影片下降72%。

技术层面,采用DRM数字水印技术,精准定位盗版片源泄露节点;司法行政层面,针对盗版网站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单案最高获赔50万元,同时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纳入“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触发全网主动监测。

二、《哪吒之魔童闹海》IP布局进阶:从防御到生态运营

《哪吒2》尚未上映已引发全网期待,如今票房更是已达百亿,刷新众多纪录走向世界。其知识产权布局既继承前作经验,更需应对新业态、新技术带来的挑战。基于前作经验,《哪吒2》的IP保护已显露以下优化趋势:

(一)专利与版权的双重保护

成都可可豆动画和成都自在境界文化这两家与饺子导演关联密切的公司,分别持有490件和190件著作权。进行了从“作品”到“元素”的颗粒化版权确权,特点是(1)角色元素拆分保护,除整体电影版权登记外,单独对“哪吒新战甲”“深海龙宫场景设计”等新元素进行美术作品登记,避免衍生开发时因细节权属不清引发纠纷;(2)动态内容确权,针对预告片中曝光的“元神融合”等创新特效镜头,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创作过程存证,强化在先权利证明。

另外,两家出品公司公开了11件涉及角色玩偶的外观专利,如小道士、攻城虾等角色。这些专利在周边产品开发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有利于实现IP商业价值的最大化。未来可以在充分保护IP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商业化运作,通过合理授权、合作等方式,大力开发影视IP的周边产品、进行联名合作等。它们于2024年4月22日提交申请,并于去年底获得授权公告。这意味着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他人无法生产与这些专利外观相似的周边产品,从而有效防止周边产品开发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切实保障出品方的商业利益。



(二)商标布局未映先谋

2019年,《哪吒1》爆火,但由于前期商标布局的疏忽,电影上映后盗版衍生品如雨后春笋般泛滥。尽管后期出品方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紧急补救,注册超1800个相关商标,但此时已错过公映红利期,衍生品市场早已被大量盗版产品充斥,正版衍生品收入远未达到预期,这给出品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吸取《哪吒1》的惨痛教训,光线传媒在筹备《哪吒之魔童闹海》阶段便迅速开启商标保护行动。2022年8月申请31件“魔童闹海”商标,2023年6月申请77件“哪吒之魔童闹海”商标,目前大部分已获准注册。从“防御注册”到“场景预埋”,元宇宙相关类别加注,新增第9类(VR设备)、第41类(虚拟演出)、第42类(NFT平台)等商标,覆盖元宇宙衍生场景;国际化注册,在东南亚、北美等目标市场提交“NEZHA:REVENGE OF THE SEA”等外文商标申请,为全球IP运营铺路。

从2019年至今,光线影业共申请哪吒系列文字、图形商标2192件,成功注册2094件,涵盖尼斯分类全部45个类别,核心类别包括文具、家具、厨具等。如此全面的商标布局,使得“哪吒”IP在各个商业领域都能得到有效的商标保护,为后续商业开发筑牢根基,无论开发何种类型的衍生品,都能确保商标权利的完整性。



(三)技术防控:数字水印与监测系统

除了运用传统的法律手段进行IP保护,片方还积极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通过将唯一标识嵌入角色形象中的数字水印技术,一旦发现侵权内容,便可借助技术手段快速追踪来源,为维权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这种技术措施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对“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权利边界,使得侵权行为更容易被发现和追究责任。同时,配合实时监测系统,能够对网络上的侵权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全方位保护电影IP的合法权益。AI驱动的盗版狙击,采用AI内容指纹技术,对短视频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可识别电影画面片段并自动发起下架投诉(测试阶段侵权响应时间缩短至2小时)。



三、律师建议:影视IP保护须坚持“四个必须”+“攻守转换”

《哪吒》系列电影的成功,绝非偶然,离不开其精彩的内容和精良的制作,更离不开完善的IP保护策略。通过在著作权、专利、商标等方面的精心布局,以及技术手段的有效辅助,为“哪吒”IP构筑起坚不可摧的商业壁垒,实现了票房与商业价值的双丰收。

(一)影视IP保护的“四个必须”

●必须前置布局:在项目策划期即启动IP保护方案,避免“上映爆火,抢注遍地”;

●必须立体防御: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多维度构筑护城河;

●必须动态管理:建立侵权监测机制,善用电子存证、区块链等工具固定证据;

●必须生态协作:与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形成联防机制,降低维权成本。

(二)影视IP的“攻守转换”

影视IP的竞争已从“法律防御”转向“生态运营”,建议从业者重点关注:

●动态确权:随创作进程分批登记版权,避免因内容迭代导致权属链断裂;

●协议工具箱:针对直播带货、虚拟代言等新场景定制授权合同模板;

●全球化联防: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条约布局商标,借助DMCA机制打击海外盗版;

●技术+法律协同:将区块链存证、AI监测纳入维权标准流程,降低举证成本。

结语

在内容为王的时代,缺乏知识产权布局的“爆款”终将沦为商业价值的流星。当国漫崛起已成大势,唯有将法律思维植入创作基因,才能让中国故事真正转化为可持续的文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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